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toptw】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微凉麦正秋》 作者:川上 内容简介:   他,南桑国世子,为了八千族人性命,   他携妹至东来参加太子妃大选。   他,大雄宝店掌柜,为了打发私人时光,   他开了间女扮男装的易容小铺。   他一时起意掳了他,   没想到这一掳竟让他再也无法脱身。   在一日一日的相处中,   他让他变成了他的驱蚊人,   同样在一日一日的相处中,   他以为自己变成了断袖人。   当那天来临,他如愿以偿地得知了他的身份,   也一并将深情的种子埋下,   可是,面对家国命运,   他一己的私利能否找到立足之地?   他选择了谁,又舍弃了谁? 第1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617 若说京城近来什么最流行,那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归纳这场流行,其实不过只得十二字精髓,乃:男扮女装,女扮男装,雌雄不分。 带动这场流行的,是位于东来大道一号的大雄小雌店。 看到店名,切莫以为这是一家店,其实,它分属于两家。 左边一家叫“大雄”,右边一家叫“小雌店”,两块招牌拼在一起,时常被人误读为“大雄小雌店”。 对京城老百姓来说,管你是大雄还是小雌,反正都是搞易容的,人家《皇家御览》都将它们合在一起相提并论了,他们小老百姓又何必对店名如此斤斤计较。于是,久而久之,“大雄”、“小雌店”就变成了“大雄小雌店”。 “大雄”的业务是女扮男装,展现女子巾帼不让须眉的飒爽英姿。 “小雌店”的业务是男扮女装,旨在深度挖掘七尺男儿的花样气质。 “大雄”的门口有副对联,上联是“前脚进”,下联是“后脚出”,横批为“旧貌换新颜”。 “小雌店”的门口也有副对联,上联是“后门进”,下联是“前门出”,横批为“转世而重生”。 “大雄”创办于天佑二十八年的夏至,而“小雌店”则创办于同年的夏至后一日。 由此可见,这“小雌店”根本就是尾随“大雄”而来,你玩颠鸾倒凤,我就玩假凤虚凰,针尖对麦芒,对着干没商量。 不过,要说这两家掌柜是仇人吧,也不尽然,据知情人士透露,他们其实是同父同母的双胞胎兄弟。 大雄的掌柜自称阿凉,长着平平板板的面孔,那张脸扔进人堆里拨拉三天三夜也不一定能把它找出来。可是,他偏偏就是有种说不出的气度,天天门前排着长龙,成群结队的姑娘前来要求“女扮男装”。 小雌店掌柜自称阿闲,确实很闲,门可罗雀,可是他一点也不在乎,时常拿着把扇子顶着一张和阿凉一模一样的平板面孔慵懒地斜坐在店门口,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懒散地打量着排在大雄店前的长龙,意态悠闲。 这天,正是天佑二十九年的夏至当日,大雄开业一周年纪念。 早在三天前,店内就放出优惠告示:纪念日当天,男子衣衫一律半价出售,另有妆容免费奉送。 于是乎,最近三天,京城的大小茶楼水肆再次掀起论辩高潮。老古董派坚持旧论调,大骂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男女不分成何体统。新潮流派奔走相告邀约同行,大有将大雄洗劫一空的驾势,大呼人身自由男女平等女扮男装过瘾过瘾。另有中间派,但笑不语,隔岸观火,不关己身,随便都好。 芒种之后,天气日渐燠热,到了夏至这天,烈日早早就爬出地平面,大口大口吐出热气蒸烤着大地。 户外阳光白花花的刺痛人眼,一波波热浪随风扑面而来,另有高枝上聒噪的蝉鸣不停不歇地折磨人的听觉神经,使得原本就燥热的心不禁再添几缕烦闷。 这种天气,最幸福的事,莫过于缩在自家院落的树阴下,喝一碗冰镇酸梅汤,吃几片冰镇甜西瓜,再懒洋洋地睡个长午觉,醒来后,薄暮初上,凉风徐来,此时若再呷点绿豆粥,冲个井水澡,上床捉捉蚊子,再与周公续续前缘,那可就真是太好喽。 当然,前提是,如果蚊子不凶猛的话。 天刚蒙蒙亮,就有人候在了大雄门口,叽叽喳喳,议论纷纷。 啊,听说是来得越早越有机会成为幸运顾客,若是能夺得人人肖想的神秘礼物,就有可能成为京城的年度百佳女风流人物,届时玉照一登上《皇家御览》,就有资格参加年底的太子妃大选,机会难得,不搏不行。 只见大雄门口,衣香鬓影,环佩丁当,各家小姐极尽所能将各种能展现女人味的配饰穿戴上身,只求阿凉掌柜一开门第一眼就注意到自己,然后从密压压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一号扮男装的幸运女客。 人人皆知,阿凉掌柜有怪癖。越是有女人味的女人,他越是想将其装扮成男人,如果你先天条件不好,打娘胎出来就长得太男人,他通常会不感兴趣地看你一眼,然后抬指往“小雌店”一指,就把你打发到了对手的店堂。 若是一天之内有三个“男人婆”不知天高地厚地闯进大雄,阿凉就会失了营业兴致,二话不说关门歇业,任凭其他久候的女客如何请求,他也不会开门。 于是后来,女客们自发就养成了互相监督的习惯。一旦在排队队伍中发现女人味指数过低的人,她们就群起而攻之,务必将其逐出队伍,方才安心。哼,她们可不想在辛辛苦苦排了大半天队之后,让一个“男人婆”害得前功尽弃。 要知道,阿凉掌柜的规矩可不是一般的多啊。其中有一条规矩是,一个女人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让阿凉易容,你若是上个月十五号来过一次,那下一次就是下个月的十六号,不是十四号也不是十七号,错过了就得再等一个月。曾经有个大小姐冒充别人在一个月内来了第二次,结果被拥有过目不忘本领的阿凉掌柜一眼识破,从此被禁止入内,得不偿失。所以,若想成为阿凉的老顾客,就必须守他的规矩,一条也不能破。 阿凉打开门时,门前的喧闹立刻静止,花枝招展的姑娘们整齐划一地调整好姿势,乖乖站好,螓首微扬,个个以企盼的眼神瞅向那个决定自己等候时间长短的气质型掌柜,含羞带怯,欲语还休。 阿凉的视线扫向“脂粉堆”的外围,那里很突兀地立着一个魁梧的男子,身着一袭黑袍,脸微微扬起一个斜望天空的角度,心静自然凉的恬淡样子,吸引着他朝他看一眼,再看一眼,一不小心就多看了两眼。 他在往外看的同时,姑娘们则以手捧心,细细将他打量。 说来也奇怪,这阿凉掌柜不过是一张普普通通平平板板的面孔,可是,姑娘们就是觉得他很耐看。 他,站着就是一幅画,很容易就令人想起清江、明月、扁舟,宁静而致远,回味而无穷。呃,前提是,在不看他脸的情况下。 没有人见过他笑,他也很少说话,举手投足都似没有音一般,静静的,只要他一出现,就连空气中的浮尘都似要沉落下来,四周变得沉静而安宁。 他的五官平平,却有一双迷死人的眼睛。那双眼睛,黑黑亮亮,就像一块浸在清澈泉水中的黑水晶,他不开口,眼睛就能替他说话。 跨出门槛,他将视线从黑衣人身上拉回投向台阶下的女客,环顾一圈后,目光定住。 顺着他的目光,众人纷纷转头望向那名被幸运垂青的女子。 只见阿凉掌柜朝那名女子点下头,旋即转身步回屋内,那名女子立刻跟上,脸上因兴奋而染上了绯红,紧捏着衣角的手指昭示着她的紧张。 她拘束不安地站在他身后,待看到他伸出白皙修长的食指指向那张坐起来很舒服的墨绿色太师椅,她忙小心翼翼地坐上去,僵直着身子,不敢轻举妄动。 然后,他捧出了一个经筒,轻轻在她面前摇一摇,示意她抽一个签出来。 她闭着眼,手指在竹签间捻来捻去犹豫不决,最后似下了莫大决心,一咬牙,迅速抽出一签。 睁眼一看,上面写着“樵夫”,她的脸立刻垮下来。 呜,上回扮的是渔夫,顶着一身的鱼腥味和一张破鱼网从东来大道走回去,不知让多少人看了笑话,没想到这回手气还这么差,竟然要扮樵夫。 这边厢,她苦着脸丧着气,那边厢,阿凉掌柜可丝毫不受影响。 他像变戏法似的,眨眼间,就不知从哪儿拿来了樵夫的惯常衣服,草鞋、黑裤、褐色短襟开衫、斗笠、蓑衣,一应俱全。 一盏茶的工夫,玉面桃花的千金小姐就变成了肤色黝黑的山野莽夫。 她磨磨蹭蹭地走出大雄时,门外候着的姑娘们有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待看到她走到自家奴婢跟前跺着脚嚷着要回家,众人才“哗”一声爆笑开来。 那可是向来骄傲难驯的赵家千金,没想到连着两回扮的都是她素来鄙夷不屑的“下里巴人”,真是大快人心。 待阿凉再次迈出门槛,哄笑的人群立刻又噤若寒蝉。 之后,李家小姐扮成了“屠夫”,钱家小姐扮成了“卖油郎”,张家小姐扮成了“茶馆小二”,孙家小姐扮成了“烧炭老翁”,一个个进去又出来,虽说是旧貌换了新颜,却个个愁眉又苦脸。 呜呜,阿凉掌柜的另一条规矩,若是不顶着他给扮的脸到子时,以后就不必再去找他了。这对那些平时描眉涂腮爱漂亮爱干净的姑娘家来说是多么大的考验啊,以前莫说是扮成这种“下里巴人”了,就是远远看到都会捏着鼻子避开,哪曾想到有一天会来上这么一个“下里巴人体验日”,没当场哭出来就算不错。 这边刚议论完,那边就有人“哇”一声哭着跑了出来。 还别说,这个“小乞丐”的扮相还真是惟妙惟肖,褴褛的衣衫,乌漆抹黑的脸蛋,纠结的头发,没穿鞋的光脚,趾缝间还夹着带臭味的黄不溜秋的可疑物,所经之处,无不掩鼻。 “小乞丐”一路哭着跑开,在她身后,急急追去的,是那名魁梧却恬淡的男子。 第1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322 隔壁的阿闲懒懒地打了个呵欠,朝那些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的姑娘们挥手,“你们还愣着干甚?没看到阿凉掌柜今天心情欠佳吗?如果不想被扮成狗屎和马粪,你们还是不要图今天这个便宜,早早散了回家去吧。” 唉,可怜的阿凉,看来昨晚被蚊子咬得不轻,否则他也不会如此心浮气躁,尽琢磨些怪招来糟蹋这些千金小姐。 姑娘们听了阿闲的话,犹犹豫豫,左思右量。唉,今天若是走了,就得再等一个月。离年底的太子妃大选越来越近,少一个月,就少一次机会。可是,如果不走,一旦手气不好当真抽到了“狗屎”签,不但不会锦上添花,反而会雪上加霜,这样的机会无百利而有一害。啊,她们之所以月月来,就是为了能从每月的扮相中挑出最佳形象,若是没有最佳,只有最糟,那这次到底是走,还是留? 阿凉淡淡扫一眼阿闲,黑亮的眸中闪过一丝不耐,待视线重新落到犹在暗自挣扎的姑娘们,那些姑娘不由都后退一步,先前的企盼变成了防卫的戒慎,好似他成了什么杀人魔,而她们则成了无辜的待宰羔羊。 突然间,耐性尽失。 定定地将那些姑娘挨个儿看一遍,他甩下一句话,转身关上了门—— “以后,你们都不必来了。” 啊,不要啊! 姑娘们立刻手脚一致扑上门板拍打起来。 可惜,门合得严丝无缝,一点回应也无。 那些遭了嘲笑的女“下里巴人”们,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终于破涕而笑。呵呵,那啥,祸兮,福之所倚,丑则丑矣,好歹是保住了继续被阿凉掌柜“糟蹋”的资格,真是丑得好,丑得妙,丑得顶级呱呱叫。 是夜,大雄的后院颇不宁静。 从戌时开始,不断有人闯入,不用看也知道是那些白天吃了闭门羮夜晚心有不甘的家伙们想要以非常规手段逼阿凉掌柜就范,可惜,都没有得逞。 星空下,阿凉拿着蒲扇在自己身上拍来打去,待听到院角又传来“嗷嗷”的怪叫,他皱起了眉,扬声道:“闲人,能不能安静一会儿?” 院角传来不服的抗议:“我是在为你善后,好吧!你要是不领情,以后我可不帮你。” “谁稀罕你帮!你别越帮越忙,我就谢天谢地。” 原本清清闲闲纯属打发私人小时光的易容小铺,就是在他的拾撺下变成了太子妃选秀的第一站,没和他断绝关系就不错了,还妄想他领情,简直是,门儿都没有! “哼,不识好歹!若不是娘亲让我来保护你,你以为我愿意呆在这个闷死人不偿命的地方一呆就是一年!你要是当真不稀罕,你就乖乖跟我回家,等我把你交给娘亲,我就再也不管你的闲事。”阿闲蹲在院角一边处理被他放倒的夜贼一边碎碎念。 说起来,他也很辛苦好不好?虽然他白天看起来很闲。 自从《皇家御览》浓墨重彩推介过大雄小雌店,并赋予它神圣的选妃任务后,他们这小院就三不五时迎来那么一位两位急功近利的夜贼。夜贼夜贼,自然是晚上现身,所以,晚上是他阿闲最忙的时候。 他忙着活捉夜贼,忙着将夜贼弄晕、易容,然后第二天将他们扔出小雌店,允其转世重生。 不过,很多时候,从小雌店后门进前门出的人,通常不愿重生,至于他们是割喉还是刎颈,那就不关他阿闲的事了。他阿闲可是好人,素不杀生,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他咕咕叨叨好一会儿都没再听到阿凉的抗议,不禁诧异起身。 这一起身,了不得,只见墙头上站着个魁梧的身影,像一棵没长叶子的树,笔直挺立。 阿闲心里一惊,这世上能突然出现而不被他事先察觉的人不过只有一二三,现在竟然冒出个四来,委实有点让他难以接受。 他脚下一动,人瞬间就挡到阿凉面前,心里暗骂阿凉这个笨蛋,看到夜贼不但不晓得呼救,还饶有兴致地将夜贼欣赏个没完,这个笨蛋定是让蚊子给咬傻了。 对自己的“夜贼”行为,黑影似乎认为它很光明磊落,他一点儿偷偷摸摸的架势也没有,倒像拜访老朋友般沉稳地打量了一番院内摆设,这才跃下墙头,站在离他们三米远的位置,负手而立,淡声发问:“敢问,哪位是阿凉掌柜?” 恬淡的音色听在耳中,好似有一缕清凉的风刮过了心田,令人不由自主放松了绷紧的神经。 阿闲防备地应:“鄙人就是,有何贵干?” 黑影轻点了下头,手一扬,挂在屋檐下的灯笼就跑到了他手中,只见他提起灯笼朝他二位照了照,手再一扬,灯笼又挂了回去,一气呵成的动作,不过眨眼间的事,纵是阿闲再自诩武功高强,也不禁想问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 然后,黑影迅如闪电般出手,阿闲尚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见黑影跃上了高墙,而他腋下似夹着一具人体。 他忙回头,可身后哪还有阿凉的影子,待他跃上墙头去追,但见四下里月色如水寂静无声,又哪里寻得到黑影的踪迹。 低咒一声,阿闲跃下墙头,身如翩鸿,很快也消失在了苍茫的夜色中。 被点了穴的阿凉,口不能言,手脚不能动弹,头脑却清醒。 绑他的人武功之高非比寻常,虽然被夹在腋下,他却丝毫没有感觉到不舒服。此人夹着他御风而行,速度极快却又极平稳,一路上,鼻端总萦绕着一股若有似无、令人舒心润肺的味道,这种味道缓解了他的紧张,并且还令他放松得直犯困。 啊,真想睡啊!天热以后,他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夜夜和蚊子作战,几不成眠,睡不好的下场就是心情一日比一日糟糕,即使每天都能看到如花似玉的姑娘,都减轻不了他累积的烦躁。 也许,让他好好睡一觉之后,他就有兴致帮那群姑娘打扮成王侯将相,而非不符合她们梦想的“下里巴人”。 这样想着,阿凉打了个呵欠,找周公下棋去。 黑影夹着他,风驰电掣般走街串巷,最后潜进一家宅院,入到房间,将“肉票”置到桌上。 在油灯被点亮时,一个睡意朦胧的女声从里屋传来:“大哥,你回来了?” 黑影举起油灯,一边打量呼呼睡得正酣的“肉票”,一边应:“嗯,梅儿,你出来看看,他是不是白天那人?” 窸窸窣窣的布料声过后,一个细软的脚步声从里屋响起,然后,一个小乞丐走了出来。 她一边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一边嘟起了嘴,“大哥,你不会真把他抓来了吧?” 黑衣人扯下面巾,露出浓烈的眉,高挺的鼻,坚毅的唇,黑亮的眸,他举起油灯再照一圈“肉票”,沉吟道:“希望没有抓错。” 晕黄的灯光在“肉票”身上投下一个光圈,躺在光圈里的平板面孔咂巴一下嘴,脸在桌面上蹭了两下,继续淌着口水睡得不省人事。 “扑哧”一声,小乞丐笑出声,她俯下身好奇地戳戳阿凉的面颊,口中啧啧称奇:“没想到,阿凉掌柜的睡相这么好玩儿。” “梅儿!” 黑衣人眉头一蹙,捉住了她多动的小手,“我们前来东来国的目的,是为了年底的太子妃大选,你切不可对其他男子动了心思,否则将来受苦的就是你自己。” 梅儿咬了咬唇,垂下头,“唔,梅儿记得的。” 唉,即便记得也是不懂的吧,想他当初这般年纪,哪里又识得什么“为他人动心思”滋味。 揉了揉梅儿的头,黑衣人放软了语气:“此次太子妃大选,我们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还有几个月时间,梅儿有什么要求,大哥都会尽力满足。” “唔。”梅儿更低地垂下头,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下来滴湿了手背。 即使她什么也不懂,也隐隐知道,这剩下的几个月,很可能就是她人生中最后的快乐与欢笑。临别前,爹的沉重叹息,娘的泪流满面,还有兄长们一个比一个凝重的表情,全都说明此行非比寻常,她身系大任,没有说“不”的权利。可是,她好想甩下这一切,什么都不理,重新成为那个在麦田间撒野在稻草堆打滚的无忧小囡。 越想越心酸,梅儿的眼泪似没有尽头,吧嗒吧嗒,吧嗒吧嗒。 面对她的眼泪,黑衣人想安慰却无从安慰起,手无措地抬起又放下,最后长叹:“这几个月,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你开心,大哥什么都依你。” 第2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4229 第二天,睡饱觉足的阿凉终于伸着懒腰,醒了。 他掩着嘴打了好几个呵欠,这才注意到今日床铺似乎和往日有所不同。 他的床比这个宽比这个大比这个软比这个奢华,而现下他躺的这张,相对而言却又窄又小又硬又朴素。 拍了拍床板,他噘着嘴皱着鼻子使劲嗅了嗅,然后转过头,将脸埋在枕头里,深深地吸气。 唔,就是这个味儿,既好闻,又催眠,还驱蚊,好久没睡过这么踏实的一觉。 贪恋地在枕头上蹭了好久,他才意犹未尽地长叹一声,弯着身子坐了起来。 窗外,阳光大盛,即使隔着一层窗户纸,明晃晃的光亮仍刺激得太阳穴鼓鼓作痛。 从小到大,他就很怕夏天,一入夏,他就夜夜不得寐,苦不堪言。究其原因,乃,他有惧蚊症,很严重的那种。蚊子是他的仇敌,嗜他血成性,一到夜晚,天刚擦黑,它们就迫不及待从四面八方涌来将他包围,害他必须不停走动才能避免自己成为“蚊窝人”。 同为一母所生,阿闲却压根没有这种烦恼。坐于一处,蚊子专咬捂得严严实实的他,反观赤膊露脚的阿闲,蚊不沾身,潇洒非常,真是不公平哪不公平,人比人,气死人! 为了驱蚊,他这些年什么偏方都用了。听说蚊子不爱闻夜来香的味儿,他就在房前屋后种满了夜来香。听说蚊子怕蒜的辛辣味儿,他就一年四季一日三餐蒜不离口。听说艾草能驱蚊,他就天天用煮好的艾草水泡澡。听说薄荷能驱蚊,他就将其叶捣碎成汁,在浴后涂满全身。听说穿白衣能降低蚊虫叮咬的机会,于是他非白不穿。听说…… 唉,所有“听说”到他这里全变成了“传说”。不要说双管齐下,就是多管齐下,也没用,蚊照咬,血照失,晚上照样睡不着。 这一回倒是因祸得福,没想到被恶人掳去却能换得一夜安眠,很好很好,不错不错。俗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如果能日日好眠度过盛夏,他倒不介意成为他人阶下囚。 伸伸懒腰,阿凉抬脚下床。 脚刚立稳,就感觉到强烈的窥视,这屋内,竟另有旁人。 直觉地回身,整个人一下子落入到一双黑眸中,心,突地提到了嗓子眼,然后又缓缓落回去。 那是怎样温润的一双眼睛啊,黑、亮,却不见利芒,似柔软的波光,缓缓流泻进了心房。 “阿凉掌柜,昨晚多有得罪,还望海涵。” 阿凉眨眨眼,看黑眸的主人抱拳起身,高大健硕的身躯似一座高山拔地而起,他不由后退一步,以便将他悉数纳入眼中。 没想到,这个掳他之人竟是昨日在店外吸引他多看了两眼的黑衣人。 虽然昨天只看了他的侧影,没瞧清五官,可他知道,就是他没错。 这个魁梧的男人,即使离得这么近,也没有给人压迫感,仍是那副恬淡的样子,看着他,就觉得心静,清凉。 他仍着一身黑袍,金丝滚的边,麦穗绣的纹,修身挺拔,卓而不凡。 他在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打量他。 没想到阿凉掌柜平平板板的面孔上竟镶着两枚如同宝石般熠熠生辉的双眸,一身素白,好似一幅静谧清幽的水墨画,宁静而致远,文雅而隽永。 对视中,门外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而后叩门声响起。 “大哥,你起了吗?” 黑衣人收回视线,拉开门,门外站着一名俏生生的姑娘,十五六岁的年纪,柳眉,杏眼,樱唇,骨碌碌转着眼珠的模样煞是可爱调皮。 “麦望梅?” 看到她,阿凉启唇低问,只是确认,语气并不惊奇。 “咦,你记得我?”听到自己的名字被只有一面之缘的阿凉掌柜准确无误地念出来,她的杏眼立刻变得又圆又大,眼中闪烁着好奇崇拜的光辉。 阿凉扫她一眼,没有回应。 麦望梅有点无措地咬了咬唇,求助地看向大哥。 黑衣人将梅儿拉到身侧,语声清淡:“在下麦正秋,是梅儿的兄长,昨天梅儿哭着从大雄店跑出来,在下以为舍妹受了欺辱,一时鲁莽将阿凉掌柜掳来,还请阿凉掌柜大人大量,原谅在下的不敬。” “麦正秋?”阿凉偏了偏头,耳中除了这三个字,其他的全成了耳边风。 他喜欢秋天,四季中最爱的一季,没有蚊子,微微的凉,很容易入睡。 望向这个叫秋天的男人,他问:“你们,是南桑人?” 据说,南桑国有麦氏一族撑起整个南桑国的粮食种植。麦氏家族内部细分为好几部,麦家长子负责麦部,次子负责稻部,三子负责豆部,四子负责薯部,五子负责杂粮部,另有幺妹,年纪尚幼,不曾接触家族事务。 近些年,南桑国一年涝,一年旱,旱极而蝗,颗粒无收。靠着存粮度日,南桑国捱过了两年,可是坐吃山空,终非长久之计,若是能取得旱涝保收的《天书》,或许能助南桑国渡过难关再创辉煌。南桑国君辗转得知上古《天书》被馆藏于东来国,遂令麦氏不遗余力也要取得《天书》,今年若是没有粮食充盈国库,整个麦氏一族将难辞其咎。 天威浩荡,莫敢不从。 经过族人的反复商议,麦氏想出了联姻之计,无奈东来国王提倡什么婚姻自由不愿干涉儿女终身幸福,麦氏“求婚”遭到婉转拒绝。愁眉不展之时,忽闻东来国要进行太子妃大选,麦氏族人立刻又看到了希望,遂命刚收割完麦子的麦家长子麦正秋收拾行囊,携妹来到东来国,了解“敌”情奋力一搏,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身负重任的麦正秋,带着稚气未脱的小妹,已在东来城逗留半月有余。其间多方打听,探得消息曰,入选太子妃的捷径只有一条,乃,前往大雄小雌走一遭,将扮相绘成画像投至《皇家御览》。《皇家御览》一月一期,每期入选二十名刊登,登上《皇家御览》者将获邀请函一封,年底将有幸进宫参加太子妃大选PK。PK是什么玩意儿,如果你不懂,请你去翻阅十五年前,也就是天佑三年,由东来国著名儿童文豪作家东方文英撰写的作品《童话》以及《走失的公主莲》。 总之,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次太子妃大选向全民公开,上至王孙将相,下至平民百姓,男女不限,机会均等。 “你们,是南桑人?” 听到阿凉掌柜的发问,麦正秋眼中闪过一抹惊诧。 麦氏一族虽在南桑国是家喻户晓的名门望族,可对东来百姓来说,却陌生得闻所未闻。想来这大雄小雌店能登上《皇家御览》并成为太子妃大选的筛选第一站,必定有其过人之处。若是能得阿凉掌柜助上一臂之力,或许梅儿的胜算会加高一筹。 麦正秋心下计量着,待抬眸迎上阿凉的注视,被那样纯净清澈的瞳仁一照,他面上一热,竟心生赧意。 只是那样淡淡的凝视,竟似被他瞧去了整个灵魂,无可名状的羞愧急涌而上,突然间,他不太愿将自己的算计用在他身上。 暗咳一声拉回心神,他平静地开了口:“阿凉掌柜真是好眼力。” 阿凉不再多言,只是安静地打量一番梅儿,然后指了指室内的座椅,示意她坐上去。 梅儿似又回到了前一日,似做梦一般,他只点了点头,她就似被施了法术,抬脚,迈过门槛,心似小鹿,紧张又期待地坐进那把又软又舒服的墨绿色太师椅,抽签,换衣,感觉他柔润细腻的手指在脸上轻揉慢捻创造神奇。整个过程似在云里雾里,全身轻飘飘的,由内至外感觉到欢欣和羞怯。很想看他一眼,再看一眼,可一睁眼看到他全神贯注无波无澜的眼神,她又慌不迭阖上眼,只觉心似要跳出嗓子眼儿。呼,她肯定病了,远离家乡,水土不服,所以,病得很凶,很难受。当他的一切动作停止,她看到镜中的自己一脸乌黑一身褴褛,似被一盆冷水兜头泼下,眼泪立刻夺眶而出。这样子的她好丑好臭,他,他很讨厌她吗? 怔怔地看着那把迥异于墨绿色太师椅的松木椅,梅儿揪着衣襟,迟迟不敢坐上去。来之前,她刻意把脸洗得白白弄得粉粉,他又想把她弄得丑丑臭臭? 求助地望向大哥,却见大哥望着门外,沉思的模样让她想唤却出不了声,只好怯怯地垂下头,装作没有看到阿凉的指示。 “如果梅儿姑娘这般胆小怯懦,我想,这大选还是不必参加为好。” 朝门口走了两步,阿凉在桌旁坐下,自顾斟了杯茶,慢咽而下。 与其劳心耗力做什么“瞎子点灯白费蜡”的无用事,不如归去,另觅良人。 可惜,他的好心规劝,无人听得进。 梅儿一听,眼泪“吧嗒吧嗒”就落了下来。 麦正秋听了,眉头微拧后又松开,沉吟道:“不知太子有什么喜恶,还请阿凉掌柜指点一二。” 阿凉转着茶杯,抬眼看过去,嘴角微勾,“告诉你,我有什么好处?” 倚窗而立的麦正秋心下一怔,那是笑吗?轻轻浅浅的,好似他南桑国最纤细最柔韧的桑蚕丝,几不可见,却价值连城。还有那眼中的一抹狡黠,隐隐带着笑意,却暗藏算计,他,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好处?似中了魔似的,想要倾其所有,只为那一抹浅淡近乎于无的一笑。 “阿凉掌柜要什么好处?只要麦某力所能及,定当双手亲奉。” 压下心中莫名的激荡,麦正秋手搭向窗棂,指腹无意识地抚过窗棂上的镂纹,沉声应答。 好似等的就是他这句话,阿凉放下茶杯,曲指在桌上轻轻一敲,道:“好,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得到承诺,阿凉负手起身,一步一顿,站到他面前。 “我想要你的味道。” 对,就是这个味儿,离得近了,越发滋心润肺。不知是衣服布料的味儿,还是洗衣皂荚的味儿,真好闻啊真好闻。 阿凉皱皱鼻子,眯眼深吸了口气,仍觉不过瘾,抓过他的胳膊,将脸埋入他的袖中,蹭。 纵是麦正秋再怎么沉稳,也不禁后退一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像小狗样在他衣袖间嗅来嗅去。 他一退,他立刻跟进一步,为防他再退,他竟伸臂环住了他的腰,脸顺势埋进他胸膛,深呼吸,深吐纳,满足地发出几声细微的呻吟。 那副眯眼陶醉的模样,仿若娇憨的稚儿,有趣可爱,令人无法着恼。 僵硬地张开双臂,麦正秋想推开他,手落到他肩上,却怎么也不忍使力。 被人如此眷恋地拥抱,是生平第一次。似受了他的传染,他竟然对这个拥抱也滋生了眷恋。 于是,原本想要推拒的手掌,落下去时,竟然变成了拍抚。 第2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309 即使隔着衣料,仍能感觉到掌下的肩头圆润而柔腻,好似,好似女人的娇躯。 “女人”二字撞进脑海,麦正秋心下一动,看向那个仍在他胸口磨来蹭去的小脑袋,身体霎时变得僵硬。 一抬头,看到梅儿张着嘴呆呆地伸指指着他,他竟似做了亏心事,立刻用力将他推了出去。 猝不及防的阿凉踉跄后退,在快被身后的椅子拌到时,麦正秋忙伸手抓住他的胳膊,也不知是他心里有鬼还是怎的,只觉他的胳膊也似柔若无骨软得不可思议。指间似着了火,松开指,看他跌坐进椅,忙背转身,推开窗,放进一室的风,借以掩饰紊乱的心绪。 阿凉意犹未尽地坐在椅中,皱着鼻子喃喃:“真好闻,你每天让我闻一闻,我就帮你。” 梅儿仍吃惊地张着嘴,当初听说选太子妃是男女不限,她就对太子的“男女通吃”颇为震惊,没想到,没想到东来国人不但爱女扮男装男扮女装雌雄不分,还如此大胆地男扑男,难道,在东来国,男人是可以嫁给男人,女人也是可以嫁给女人的? 头脑混乱的梅儿口中发苦:“你、你不喜欢女人吗?” “喜欢啊。”阿凉一边皱着鼻子,一边继续探手伸向麦正秋。 麦正秋不着痕迹地挡开他的碰触,心情复杂,难以言说。 看阿凉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喜男还是喜女,恐怕尚未定性,而他自己却已是十足十的男人,二十有六,之前从未出现过断袖之癖的迹象,今天却被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弄得心旌荡漾。既然他经营的“大雄”是女扮男装,那他有没有可能也是女人所扮? 梅儿仍在问:“那你,喜不喜欢男人?” “喜欢啊。”他家有好多男人,他个个都喜欢。 这个答案落入梅儿耳中,她立刻将他也归入“男女通吃的妖怪”一族。呜,她好想家,家乡的人民很单纯,要么男吃女,要么女吃男,从来不会像东来国人这么复杂可怕。 一个时辰后,三人坐上马车,带上行李,离京而行。 夏季出行,实非明智之举。无奈梅儿哭得喉咙沙哑,吵着闹着要回家,为了安抚她,麦正秋只好牵出了马车。 可是,族人的期望,他怎么敢辜负,族人的命运,他怎么敢忽视,这一次,不见最后真章,他们回不了家乡。这些话说给梅儿听,她又哪里会懂,她分明仍只是个孩子。从小到大受爹娘宠爱得兄长爱护,她哪里出过远门甚或是来到异国他乡承受如此沉重的压力?好在她并不识路,也许带着她四处散散心,多了解了解东来,或许她不会这么害怕。 上了车,梅儿哭着哭着就倦了,抱着枕头,一脸泪痕抽抽噎噎地睡去。 车头上,坐着驾车的麦正秋,而他身后,则偎着睡得东倒西歪的阿凉。 因为漫无目的,所以马车驶得很慢,马儿几乎是一边低头吃草一边懒散前行。 夹道的绿阴仍遮不去炙人的热浪,热风拂面,很容易就熏得人口干舌燥。 解下水袋灌了一口,在倾身将水袋挂回去时,他身后的阿凉竟似怕他跑掉般再次用手臂缠上了他的腰。后背某处隐隐有点凉有点湿,伸手一探,摸到两片柔软,再往里一探,竟似牙齿,忙缩回手,指上俨然就是能拉丝的口水。这家伙,竟然伏在他背上炖口水。 这种感觉很奇怪,想笑,又无奈。 身后的小家伙儿口口声声说要得到他的味道,让他进马车里睡,他偏不肯,非要蜷在他身后揪着他的衣服嗅啊嗅,天可怜见,他身上哪有什么味道。 伸手想掰开缠在他腰上的手指,哪知掰开这只,那只又扣上,掰开那只,这只又扣上,睡着了还这么执着,真是没见过这么爱缠人的小鬼。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缠得哭笑不得。就算是梅儿,也不曾像他这般粘人。他是掳他的恶人,怎么他反倒有种自投罗网无法脱身之感? 低头望着那双扣着自己腰腹的手,麦正秋将自己的手掌覆上去。 手好小。摸上去,柔软细腻,和大弟二弟三弟四弟的手都不相同,甚至比梅儿的手还要软。 他是不是女扮男装?如果,他是女人……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麦正秋忙举起双手,不敢继续摸索下去。 在他身后,一直没有找到最佳睡眠姿势的阿凉,不停拱来拱去,每次拱动都会扣着他的腰,松松紧紧,紧紧松松,最后索性将头拱到他手肘下,仰着脸张嘴躺着,呼,呼呼。 见他毫无女儿家娇态的睡姿,麦正秋别开头,自嘲地笑。 瞧他不过比梅儿大了一两岁,分明也只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他怎么能…… 呵,真好笑! 撩开车帘望了望车厢内呼吸均匀睡得正酣的梅儿,再低头看看贴着自己大腿睡得口水涟涟的阿凉,麦正秋打个呵欠,也有了睡意。 将车赶进路边的小树林,远处水声淙淙,有河风送爽,在这里小憩片刻,倒不失为一个难得的悠享所在。 这一觉,很沉,很香。 醒来时,看着从头顶投射下来的斑驳阳光,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仿佛还在家乡麦田后的小树林里,看麦浪翻滚,闻麦香拂面,可一抬手,触到车辕才知,这里是东来,并非南桑。 如果这次不能凯旋而归,恐怕故国家园只能梦中寻。 抹了抹脸,麦正秋站了起来。 马车仍好好地拴在树上,马儿仍懒散地伏在地上,掀开车帘,只见梅儿乖乖躺着,那个粘人的阿凉却不见了踪影。 他向来浅眠,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可在这个夏日午后,他却睡得人事不知,若是发生什么险情,后果根本不堪想象。他怎么可以如此轻忽大意! 跃上树梢,极目四望,在树林的尽头,有波光潋滟,还有个纤瘦的黑衣人站在岸边,脚伸在半空中,数次试探着想将脚伸入水,数次又胆怯地缩回去。 那一只小脚,在阳光和波光下闪烁着温润的玉白之光,最后终于落入水中,激起一层浪花。那只脚在水里荡了荡,似嫌一只脚玩不过瘾,他干脆席地而坐,将另一只脚也伸了进去,两只脚交替着踢来踢去,溅起的水花在空中盛开又坠下,他仰着脸,手舞足蹈的样子,甚是欢愉。 粘人的小东西,竟然偷穿他的衣服,那么肥那么大,也不怕绊倒跌伤。 正想跃下树梢前去看个究竟,却见那人儿突然在脸上一抓,竟从脸上揭下个东西来。只见他举着那东西对着阳光,晒了正面晒反面,然后随手一丢,又开始踢起水来。 远远辨出那片落在绿草地上的东西是一片面皮,麦正秋脚下一软,差点从半空跌落。 难怪,难怪他的面孔平平板板,原来,真是易了容的。不知,他的真实面孔是何种模样。是女?还是男?如果是女?那…… 突然不敢想下去,也不敢看下去,轻飘飘地落回地面,按照先前的姿势,席地而坐,靠着树干,闭上眼睛。 林子里很静,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偶尔还有懒马的喷鼻声。 不知过了多久,有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那脚踩着落叶、枯枝、松果,最后,停在他面前。 麦正秋的心跳蓦地急促起来,如耳边鸣鼓,咚咚咚,咚咚咚。 没了视觉,原来人的听觉、触觉可以变得如此敏感。只觉一股带有水草味儿的清凉缓缓靠近,然后两缕暖风徐缓拂过面颊,面皮隐隐发痒。当一指清凉抚过眉头,麦正秋终于忍不住睁开了眼。 就这样,面面相对,始料未及。 那一瞬间,心跳都似停了。 他的指顿在他眉尾,双眸还是那双如同宝石般熠熠生辉的双眸,面孔却是另一副面孔,一副完全陌生的动人心魄的面孔。 没想到他会突然睁眼,宝石眸的主人吃了一惊,往后一退,一脚踩到拖地的袍摆,人立刻往后栽去。 “啊”一声余音未了,麦正秋已出手,一拉一带间,后栽的人就变成了前扑,直接扑进他怀里。 同样的眼睛,同样的触感,不同的面孔,却不得不说,尽管它俊美无比,却仍是男人的面孔。 心下,不是不失望的。他还以为……呵,真好笑。 怀中的人儿可没察觉出他微弱的失望,兀自将脸埋在他胸前蹭啊蹭。 “唔,真好闻。” 第3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971 他说,我怕蚊子咬。 他说,驱蚊面皮虽然很轻薄透气贴合肌肤,可是戴上后不能笑不能多说话,否则面皮上一出现皱纹,脸就容易发痒。 他说,没想到你的衣服也能驱蚊。 他说,等你回南桑了,能不能给我留下一箱你穿过的旧衣? 他说,有你真是太好了,终于可以不用穿人皮过活。 边说,他还变戏法似的,把手从袖笼里伸进去,至肘部,用力一拽,一个带五指的胳膊皮就被扯了下来。扯完胳膊,他又将手伸进裤腿,至膝盖,再一拽,一个带五趾的小腿皮也被扯了下来。 举着两块胳膊皮和两块小腿皮,他的脸上绽开如释重负的笑容。 那样的笑容,明亮得如同正午的阳光,耀眼得令人头晕目眩。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长得如此,逼迫人的视线。 还以为藏在平板人皮面具下的会是一副和平板相去不远的清淡容颜,没想到,他竟生得如此,俊俏精致,生动美观。 如果说他以前不看脸的话是一副清淡静止的水墨画,那现在加上这张脸,就是一幅春芽吐蕊玉面桃花的水彩画。 即使穿着不合身的黑袍,仍遮不住那抹清俊,犹如一株沾露的新芽从肥沃的黑土里钻了出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露出真面目的他,看着竟比梅儿还要小,当问及他多少岁,他说再过两个月十九。 眼神复杂地打量着他裸露在外的真手真脚,麦正秋不禁再次感叹。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连手脚都生得如此精雕细琢莹润如玉? 原来这世上真有公子颜如玉,颠倒众生不自知。 好半晌,麦正秋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一贯温润的嗓音似缺了水般变得凝滞:“还不知阿凉掌柜的全名,家住何方,昨天将你掳来,你的兄长必定万分焦急,不如……” 阿凉一听,立刻打断他的话:“夏微凉,你可以叫我夏微凉。至于我哥,我敢保证,昨天晚上或许他会焦急那么一点点,但到了今天早上,他肯定已打算对我不闻不问。”见他不吭声,他双肩一垮垂下了头,“我知道,我这样缠着你,令你很厌烦。那,从今天开始,我尽量不麻烦你,你就让我跟三个月好不好,等夏天一过,我一定离开。你不知道,蚊子真的好可怕。” “你当我是驱蚊草吗,一过季就丢?” 一丝不知名的愠怒涌上心头,想将这句话丢过去,它却如鲠在喉,咽不下,吐不出。 真是莫名其妙,他在计较些什么? 其实,多带他一人上路,并非难事。可是心底,却总有个小小的声音不断在提醒,小心小心,务必小心。他到底又在不安些什么? 觑了眼那个缩成一团可怜兮兮瞄着他做出一副惨遭遗弃表情的家伙,麦正秋终是硬不下心肠。 撕掉人皮面具,他仿佛变了个人,不但年龄缩小了几岁,连言谈举止面部表情都宛若稚儿,简直,令人难以招架。 犹豫之中,梅儿从车厢里钻了出来,“大哥,我们到哪了,离家还远吗?” 他们行进的方向,不是往南,而是往北,家,越离越远,也许这辈子都回不去。 望着南方,麦正秋迟迟没有回答。 临行前,父王曾语重心长地嘱咐:“如果梅儿未能当选太子妃,你就带她远走高飞,再也不要回来。” 彼时,父王恐已做了最坏打算。可是作为家中长子,他怎能罔顾家人安危而苟活于世?如果能将梅儿托付给可靠之人顾她一世无忧,或许他还能赶回家乡与父母兄弟并肩作战,绝处逢生。 而这个阿凉,可是值得托付之人? 瞥向阿凉时,却见他缩在黑袍中兀自小声咕哝:“明明早上都商量好了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给我你的味道,我告诉你太子喜恶,没想到天还没黑,你就变卦,大人的话,果然不可信。” 唉,大人?那他这个大人又何必失信于一个孩子,若是他愿意跟,就让他跟好了。 解下拴在树上的缰绳,麦正秋望望天道:“天色不早了,上路吧。” 听了这话,阿凉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提起袍摆爬上马车,规规矩矩坐好,“是,赶快上路,天黑前若能赶到下一个村落,我们就不用露宿野外了。” 麦正秋不再多言,驱着马儿站起来,缰绳一扯,“驾”一声,将马车驶出了小树林。 身后,梅儿迟钝的声音慢悠悠地响起:“你、你、你是谁?” “我、我是大雄店的阿凉掌柜啊,梅儿妹妹,你睡一觉醒来,糊涂了?” “可、可是阿凉掌柜的脸……你、你易容了?” “当然,我乃大雄宝店的掌柜,岂有不易容之礼?梅儿妹妹,这一路上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让我再给你换身行头如何?” “唔,好,可、可是,我……” “放心,今儿个我心情好,这回不扮乞丐,我们扮国色天香。” 好一个国色天香! 这还是之前那个哭哭啼啼稚气未脱的小妹吗? 看到梅儿雍容华贵地搭着阿凉的手腕步下马车,饶是麦正秋之前已见识过“乞丐妆”的神威,这会儿也不禁叹为惊奇。 颖之藻仪,仰抚云鬓,俯弄芳菲。没想到,小小的梅儿,也有这般华丽端庄的气质。 觑到大哥眼中的惊诧,梅儿“扑哧”笑出声,这一笑就破了功,贵气退却,调皮重现。 “我去河边照照。”说着,梅儿提起裙摆迫不及待就往河边冲。 还以为小妹突然变了一个人,陌生得很,这会儿见她“原形毕露”,心下不禁一松,麦正秋嘴角泛起一抹笑意,望向那个巧夺天工的阿凉。 “谢谢。”由衷地感谢,同时又有点好奇,“太子,他喜欢这种女子?” “啊?他?!”阿凉抓抓后背,皱起了眉,“如果你晚上让我跟你睡,我就告诉你。” 落日西沉,他不得不为晚上的“安眠”考虑。身处荒郊野外,蚊虫甚多,刚才这一路上,虽然他裹着他的长袍,可还是被虫子叮了好几个疱。若是天完全黑下来,那蚊子岂不是又要将他包围?说来也真是奇怪,先前贴着他缠着他,没感觉有虫子,才离开他这么一会儿,怎么就感觉浑身痒痒呢? 真痒,越抓越痒。 “啊,受不了了,你快帮我挠挠。” 抓了半天也没抓到关键部位,阿凉干脆把衣领一拉,将脖子伸到了麦正秋面前。 白皙的脖颈已被他抓出了好几道红痕,从衣领的缝隙往下看,是精致的锁骨,还有平坦的胸部,胸上左右各有一粒红,嵌在如玉的肌肤上,煞是醒目。 同样是男人,互相抓抓痒有什么稀奇,可是,麦正秋就是伸不去手。 阿凉用手肘撞撞他,“真的好痒,快挠挠。” 等不及他主动出手,他径自抓过他的手顺着领口就送了进去,“往下,再往左,再下一点,对对对,就是这里,使劲。” 似中了邪,手一触到他的肌肤,麦正秋就听话地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将他浑身挠了个遍,也摸了个遍。 “唔,好舒服。”为了方便他挠,阿凉又自动自发地环住他的腰,将脸埋在他胸口磨蹭,“唔,真好闻。” 听到他发出猫一样的呜哝,麦正秋如梦方醒,迅速将手抽回。 可是指尖残留的温度和细腻的触感,却似渗进了心里,赶都赶不尽。 “我们晚上一起去河里洗澡吧。我一个人去,蚊子肯定会咬我,你陪我,到时候帮我搓搓背,好吗?” 怀中的人儿自说自话,抱着他的手又将它送入了衣领。 “还痒,再挠。向上一点,再上,对,再稍微下来一点点,对,大面积的,全都挠挠。” 啊,麦正秋,你还在怀疑什么?他的身体,你看也看了摸也摸了,他甚至都敢邀你下河沐浴了,你难道还想骗自己说“他是女扮男装”?真是见鬼了!还是不死心?只有裸裎相见,才敢最终确定?只是,确定了又如何?他是女如何,是男又如何?你们只有三个月的缘分,夏天一过,你们就各走各的阳关道,互不相干。 从河边回来的梅儿,脸上的笑容就像含苞待放的梅花,羞答答,喜滋滋,每看一眼阿凉,脸上的红晕就加深一分。 阿凉在河边支了副画架,取出笔墨,专心做画。 既然答应要帮忙,他自然会认真对待,全力以赴。 仔细端详一番之后,他提笔挥毫,简单的几笔勾勒,寥寥数下,画中梅儿已初具神韵。 可是,单有这些,还不够。 太子口味刁钻,想要抓住他的眼球,靠这样中规中矩的招术,恐怕难以勾起他的兴趣。 到底,该加点儿什么料才好? “太子喜欢什么样的女子?”麦正秋在河边一边收拾叉上来的鱼,一边询问。 都说投其所好,可以事半功倍,如果梅儿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那要不要让梅儿改变? 阿凉摇头,“他?他是恋童癖,除了两岁至五岁的女童,其他性别为女的生物,他一概不喜。啊,对了,他还喜欢粗鲁野蛮的四十岁糙女。梅儿的身高体形已回复不到婴儿状态,扮不了幼女,那只好往成熟糙女方向扮了。来,梅儿,摆个挖鼻孔的姿势给我看看。” “挖、挖鼻孔?” 梅儿以为自己听错,求证地望向大哥。 麦正秋也不解地眯了眯眼,“太子,喜欢挖鼻孔的女人?” “太子不喜大家闺秀,不喜小家碧玉,他喜欢的成年女人,呃,比较粗俗率性,像什么挖鼻孔、吮手指、剃牙缝、放屁、流口水、打呼噜等等等等,都要比较擅长。所以,我想让梅儿摆出这些造型,画一册《感官录》,投到《皇家御览》,太子一看,肯定会捧腹大乐,到时候对梅儿印象深刻,或许就有兴趣见上一见。” 梅儿听他说完,脸立刻从脖子红到了耳垂,脚一跺,捂着脸就钻进了马车。 第3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498 麦正秋看向一脸思索的阿凉,那副表情实在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种自毁形象的招术,真的能获得太子的青睐?他,很表示怀疑。 将鱼一条一条叉上树枝,架上火堆,洗净手后,他收起画架,问道:“你和太子是什么关系?” “呃,他、他爹和我娘,关系很,很亲密。” 阿凉一边拨着火堆一边翻鱼,鱼身上滴下的水在火堆上发出“滋溜滋溜”的冒烟声,他的脸色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极不自然,似乎羞于提及。 咀嚼着“亲密”或“暧昧”,麦正秋不再追问,拿起火架上的鱼串,翻烤起来。 两人坐在火堆边,听着“毕毕剥剥”的燃烧声,闻着渐渐浓郁的鱼香味,看着昏暗下来的天色,享受静谧的野外时光。 说起来,两个人才认识了不过一天而已,但在这个时刻,却似熟稔了很久。 从来不知道,两个初识的陌生人,相对枯坐,什么话也不说,也可以不觉得难捱。 “咕噜——” 煞风景的声音响起,阿凉擦擦嘴,直勾勾地盯着烤熟的鱼,唔,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 好笑地推开他越凑越近的头,防止他因嘴馋而烧焦头发,麦正秋将烤好的鱼从树枝上剔下,递过去。 阿凉想也不想就拿手接,滋滋冒油的鱼立刻烫得他哇哇叫,可是再烫,他也不舍得松手,情急之中,干脆绷开膝盖撑起衣袍将鱼扔了上去,然后小心地一手捏着鱼尾一手捏着鱼嘴,一边呼呼吹气,一边吃得眯起了眼。 真是馋猫! 看着他的吃相,麦正秋忍不住摇头。 他,果真仍是个孩子。看来,这一路上,他少不了要当一名“奶爹”,精心侍候这两个小鬼的饮食起居。 “梅儿,过来吃鱼了。” 唤了好几声,梅儿才磨磨蹭蹭坐到火边,先偷眼看看吃得正欢的阿凉,这才折了段树枝,叉住大哥递来的鱼,微侧过身子,小口小口地咀嚼。 梅儿的反常,麦正秋瞧在了眼里,不禁生出一丝忧虑。 小小女儿家的心思,他是懂一点的。如果没有太子妃一事,他会任她情窦初开。可是,没有如果。何况,即使没有太子妃一事,要他把心爱的妹妹托付给一个大孩子,他同样不放心。 吃完一条鱼,阿凉舔着嘴角,又直勾勾地盯上鱼架。 咕噜——咕噜——好饿——好饿—— 于是,接下来,烤好的鱼一条一条落入阿凉的口腹。 直到他捧着圆滚滚的肚子满足地躺到麦正秋的腿上舒服地叹气,麦正秋才开始用他的晚餐,一堆鱼头,一堆鱼尾,全是阿凉吃剩的。 想他在南桑国也是人人景仰的人物,到了东来国竟然落到吃鱼头的地步,说出去,真是丢麦家脸面。 不过,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难不成东来国的水质特别好,为什么连个鱼头都比南桑的鱼肉还要鲜香? 一边津津有味地嚼着鱼头,一边顺手抹掉阿凉脸上沾的焦灰,免得他不老实地拱来拱去,蹭得他满身都是。 “唔,真好闻啊真好闻,秋秋,等你吃完了,我们一起洗澡吧。” 秋秋?一口鱼骨卡在喉间,呛得他咳嗽连连。 “你、你叫我什么?” “秋秋啊,我最喜欢秋天了。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秋秋,我给你念几首关于秋的诗词,你听了,就会喜欢秋秋了。我要念了,你听好。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看他吟得兴起,不忍拂了他的雅兴,不过是个称谓,他爱怎么念就怎么念好了。 不过,唉,秋秋,秋秋,这称呼,恐怕这世上也只有他会这样叫他了。 清风明月,星斗满天,天河水似流泻到了地上,在人间汇成一条星光点点的河。 站在河边好一会儿,麦正秋都犹豫不决。 从前在家乡时,他也时常和兄弟们一起泡澡嬉戏,可这一回,他怎么也没有勇气将自己剥得赤条条。 身后的阿凉,搂着他的腰,紧紧贴着他的后背,一边腾出一只手扒自己的衣服,一边催促他:“秋秋,快脱啊,蚊子,好痒。” 真没见过这么怕蚊子的人。不过,也确实如他所言,蚊子很爱吸他的血。三人围坐一处,很明显就能看到蚊子成群结队在他四周盘旋。 “如果是以前,蚊子早劈头盖脸吸上来了,幸好有你在身边,它们才如此收敛。秋秋,你身上的味道是最强大的驱蚊药。” 天知道,他左闻右闻上闻下闻也没闻出自己身上到底有何独特味道。 吃完鱼,阿凉就寸步不离他左右,十足十是个粘人的跟屁虫。就连他去方便,他都要跟。虽说他们都是男人,一同撒尿也无可厚非,可是,他也想拥有一点点私人的空间一点点个人的隐私啊,能不能不要跟得这么紧?轰他轰不走,只好点了他的穴,哪知一折返来,只见他脸上布满了蚊子,其状惨不忍睹。说来也真是奇怪,他一靠近,蚊子呼啦一下就跑得精光,留下一脸疱的阿凉,可怜兮兮委屈兮兮地望着他,泪盈于睫。一解开他的穴,他立刻就蹦进他怀里,两手攀住他的肩,两腿夹住他的腰,哭得惊天动地。 “呜,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去那么久,血都要被吸干了,呜呜呜,呜呜呜——” 唉,他也不知道蚊子会这么“狠”啊,如果知道,他绝对会不顾男人脸面,让他跟。 好不容易又拍又哄让他止了泪,他却提出要洗澡,于是,为了将功赎罪,他只好陪他来到了河边。 “秋秋,我脱好了,你快脱。” 阿凉紧搂着他的腰不放,一想起刚才被蚊子军队狂吸猛吮就心有余悸,好可怕,呜呜呜。 听到他又呜咽起来,麦正秋暗叹一声,开始动手脱衣服。当是他欠他的,他认了,他还。 同样脱得只剩一条内裤,两个人,终于裸裎相见。 没了衣衫的阻隔,肌肤贴着肌肤,才知道,阿凉竟是这样这样软。 不同于他的高大坚硬,月光下的阿凉皎洁如玉,骨架纤细,皮肤滑腻,散下来的及腰长发覆在后背,宛若临波仙子。当然,条件是,如果不看他的脸的话。他的脸,俊美无比,却分明就是男人的脸。他的胸,平坦得甚至不如他的胸大。常年的习武和田间耕作,使得他练就一身肌肉,胸肌一鼓,俨然能见一道“乳沟”。阿凉,没有。 “好痒,你帮我挠。” 抓着他的胳膊,阿凉在他胸前扭来扭去,手使劲伸向后背,抠、抓、挠,好痒。 即使没有“乳沟”,任那样柔软的“娇躯”在自己怀里一蹭,麦正秋也不禁绷直了身体。 真是见鬼,他竟然,竟然对一个孩子样的男人,产生了不该有的反应! 低咒一声,麦正秋箍住阿凉的双肩,阻止他对自己的“挑逗”,扳过他的后背,挠。 没见过这么狠的蚊子,隔着衣服也能将人咬出一身包,前胸后背,腿脚手臂,全是小红疙瘩。 怎么挠他也叫痒,麦正秋揽住他的腰,一块浸入沁凉的河水。 水面平静如镜,浸入时漾开一圈圈波纹,稍顷之后,复又恢复了平静。 “唔,好凉。” 白天虽然燥热无比,可到了晚上,冰凉的河水还是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麦正秋圈着他,让他靠得更近一点,不料阿凉却得寸进尺,两臂又缠上他的脖颈,两腿借助水中浮力,轻轻一抬就夹住了他的腰腹。完全没道理的,他身体的某个部件,突然就被激活。 真是见鬼,见鬼,见鬼! 一连串的低咒在麦正秋胸中溢开,想推开他,他却偎得更紧,挣扎的结果只是让他疼痛和僵硬。 怀中人儿一点没有意识到危险性,脸贴在他颈窝,舒服地喃喃:“唔,真好闻,脱光了也这么好闻,看来不是衣服的味儿,是你身上的味儿,真好闻。” “阿凉,你不是要搓背吗?乖,下来,转过身去。” 推不开,只好哄。但求他不要再拿细嫩的脸颊磨蹭他敏感的锁骨。再这样下去,他会出糗,丢脸丢到东来国。 幸好,阿凉听话地撤下了双腿收回了胳膊,很乖地背过身去。 将他的头发撩到一边搭到胸前,麦正秋盯着他白皙的细颈和后背,迟迟下不了手。 这样浸在水中的半截背影,真像女人啊,让他给一个女人搓背,实在是没有经验,不知从何下手。 “秋秋,快,又痒了。左边肩胛骨那儿,好痒,快挠。” 挠挠挠,赶快泡完澡,离开这魅惑人心的星星河水。 第4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4321 他,真是个精力旺盛,一刻也闲不住的小家伙儿。 这一路上,有了他的陪伴,时间就似指缝间的水,哗哗地流,抓都抓不住。 好在,他们也不赶时间,他想干什么,他们兄妹都陪着,只是,每每看到梅儿望向他的眼神,麦正秋就不禁在心口悬上一丝忧思。 唉,别说是情怀懵懂的梅儿会喜欢他,即便是他这样一个自认成熟稳重的男人,都不禁受他吸引。 听他提出那些稀奇古怪吸引太子的招术,他就知道,通过这小子来套取太子的情报,恐怕是不可能。既然不可能,赶他走好了,可是,每每看到他可怜兮兮委屈兮兮讨好兮兮的表情,他就心软。 结果,他就一直让他跟着,跟到后来,要是一刻没看到他,他反而会替他担心。那小家伙儿,真是,对什么都好奇,多动得很。真想不通当日在大雄门口看到他时,他怎么会对他有那样的印象?他还以为阿凉掌柜是个如淡月一般冷漠的人,谁知道藏在人皮面具下的他,会是如今这副性情,看走眼,唉。 此刻,小家伙窝在他身侧,怀里抱着个大灰兔,手里抓着刚从田地里偷挖的萝卜,一个人咕咕叨叨,哄兔进食。 “二灰,大爷我再最后哄你一次,你要是不吃,今天晚上,我就把你烤了。” 二灰懒懒地掀掀眼皮,不吃,就是不吃。 “啊啊,气死我了,秋秋,秋秋,这只懒兔,它藐视我它鄙视我它瞧不起我!” 转头迎上他一本正经气鼓鼓的表情,麦正秋失笑。 “它吃太多了。”再喂下去,恐怕这只可怜的二灰就要被撑死。 提着二灰的耳朵把它解救出来,再回过头,却见小家伙把萝卜剥了皮,龇着牙学着兔子的样儿“咚咚咚”连咬三口,然后鼓着腮“嘎吱嘎吱”嚼起来,嚼了两下,眉头一拧,张着嘴囫囵吞下,然后,“噔”,苦着脸把萝卜塞进他嘴里,“好辣,你吃。” 瞪着他,看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儿,麦正秋认命,就着他的手,咬着萝卜,嘎吱嘎吱。 他再也不同情二灰了,因为,二灰从来不吃剩的,而他,不但要吃他吃剩的,连二灰剩的都要吃。 他嚼着萝卜,嘎吱嘎吱,他又没嚼,怎么嘴唇也跟着他一动一动?曾被萝卜汁液沾湿过的嘴唇,红红的,鲜嫩而多汁,“咕噜”一声,麦正秋连忙别开脸。 “你饿了吗?你吞口水的声音好大。这里还有好几根萝卜,我给你剥。” 听到他的问话,麦正秋窘得脸发红,真是见鬼! 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他只好闷头吃下一根又一根萝卜,唉,二灰,可怜的二灰,他不如二灰。 吃完萝卜,阿凉道:“张嘴,冲我哈一下。” “啊?” 没听清的麦正秋一愣,只见阿凉噘着嘴凑近来,粉嫩的唇瓣就像清晨沾了朝露的桃花,他心里一抽,正想偏开头去,却见他“哈”一声,朝他呵了口气,一股微辣的萝卜味就扑到了脸上。 阿凉睁着纯净如水的双眸问他:“是不是有味儿?” 麦正秋愣愣的,松了口气的同时,却又小小地惆怅,点了点头,别开脸。 只听他咕哝一句:“我就知道,幸好我早有防备。” 一阵翻找,他找到一个瓷盒,从中倒出几粒炸花生米,用手拈了举到他面前,“张嘴。” 不知他又想干什么,麦正秋睨他一眼,没有反应。 他揪揪他胳膊,再举举手中的花生米,“张嘴。” 暗自叹气,乖乖张嘴,感觉他的手指压着嘴唇伸了进去,然后,他的指退出,他的舌上留下了几粒花生。 喂完他,阿凉又倒出几粒花生给自己,嘎吱嘎吱,嚼碎,咽下。 接着,他的嘴又噘到他面前“哈”一声,“还有味儿吗?” 麦正秋摇头,不敢直视他的脸,那张脸娇嫩得就像剥了壳的鸡蛋,在这张细白的脸上,有水汪汪的眼,卷翘翘的睫,粉溜溜的唇,若是望得久了,他怕自己会把持不住而做出天理难容的事。 阿凉放心地退回去,麦正秋暗松了口气,慢慢嚼着口中的花生,也不知是因为花生沾了他的味道还是怎的,总觉得这普通的花生似乎也和往日有所不同。 正怔怔地嚼着,突然,耳朵一痛,回过神,却见阿凉的脸又在眼前放大,刚落回去的心立刻又提起来。 “怎么了?”按下心头的悸动,他强作平静地开口。 阿凉扯扯他耳垂,“你赶快嚼,嚼完了也冲我哈一下。” 不自在地扯下他的手,麦正秋用力嚼,嚼完了,闭着眼朝他“哈”一声,快速别开脸,耳朵好烫似要烧起来。 “啊,你吃得多,还有味儿,再给你点花生。” 除了任他摆布,麦正秋根本无力抵抗。 一路行来,他们的马车从小的换成中的再换成大的,由一匹马换成两匹马再换成三匹马,可是即便如此,东西还是装不下。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阿凉。每到一处集市,他都买一堆东西,什么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什么被子枕头凉席布垫,什么小桌小椅小箱子,一样一样塞满了马车。 结果,马车,就变成了装货的货车,而他们,总是因为他的贪玩儿,而不得不一次次露宿荒野。 当然,因为他采购的这些东西,他们并没有餐风露宿。 此时,在一条河边,火堆升起来,粥香飘起来,炊烟冒起来,又一个野外之夜黑起来。 拎着野鸡回来的麦正秋,看到梅儿抱着二灰乖巧地坐在阿凉身边,而阿凉则蹲在一个布堆前抓耳挠腮。 那是从集市上买的一个帐篷,又沉又占地方,不让他买,他就用他招牌的可怜兮兮眼神瞅他,瞅得他只好乖乖掏银子。 买这个帐篷花的银子,够他们在客栈的天字一号房住好几晚。此举对他来说完全是不必要的开支,可是看到他那么想要,他还是买了。 此刻,他又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瞅他,麦正秋心下一软,自动自发走过去,一边将野鸡架上烤架一边揽下活儿,“一会儿我来弄,你们过来。” 阿凉一听,立刻讨好地蹭到他身边,“我们晚上吃红薯叶子粥吧,很好吃很好吃。” 麦正秋白他一眼,摇头,又点头。 摇头是因为,这家伙除了会动嘴什么也不会做。在集市上看他买这买那,以为他怎么也有点厨艺,没想到,啥也不会,就只会吃。一问他,他还委屈,说什么以前都是阿闲负责煮饭而他只负责吃。 点头是因为,他提出的任何要求,他都无法拒绝。早上,听梅儿讲红薯叶子粥很好吃,他就记住了,一路上盯着路边的庄稼地,一发现红薯地,立刻跳下车,猫着腰趴在地里,揪啊揪啊揪,揪了一大把叶子,然后被耕作的老伯发现追着他到处跑,后来他下车赔礼道歉再补上银子才把他救回来。唉,想到赔的那点碎银,够买一马车红薯,为了他,却只换回了几片红薯叶子。好像自从被他缠上后,他就总在不停花大钱办小事,每天都在做傻事。 麦正秋一边往米锅里添红薯叶子,一边检讨。 阿凉又蹭过来,手里举着西红柿,“可不可以再加个西红柿炒鸡蛋?秋秋做得最好吃了。” 明明知道他为了吃可以将黑的说成白的,可是听到他这样说,麦正秋还是忍不住心里泛甜。 这个家伙,他真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取出小木桌和小案板,麦正秋开始切西红柿,一片一片,薄厚均匀,很漂亮。 而阿凉,最爱的,就是趁他不注意,偷一块,再偷一块塞进嘴里。 每每作势要打他,他就皮皮笑着跑开,跑远了还冲他做鬼脸,见他故意把脸弄得丑怪变形,麦正秋除了摇头,就是笑,嘴角似脱臼了般,笑容不止。 这时,如果他留一块西红柿举起来冲他唤“阿凉”,他会立刻喜滋滋地奔来,那副模样就像看到骨头的小狗儿,馋兮兮地凑过来用舌头含住他的手指,“吱溜”一声,生怕他反悔似的把西红柿快速吸进嘴,然后一边嚼一边傻笑。 捏着被他含过的指尖,麻麻的,痒痒的,麦正秋也随着他傻笑起来。 他吃完了,会搂住他,脸在他胸前蹭来蹭去,“秋秋,我好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听他这样说,麦正秋感觉自己的心“怦”一声,似烟花在夜空绽放,绚烂无比,却又满怀惆怅,复杂的感觉,无以言表。 而他,没心没肺地说完之后,就跑去和梅儿一起喂二灰,留下他一个人,拿着刀差点切掉手指。 对于自己的异常,麦正秋不愿去想,也不敢去想。 也许,等夏天过完,蚊子没了,他走了,他就会正常。 帐篷搭好了,阿凉第一个钻进去,像个孩子似的在地上兴奋地打滚儿。 “秋秋,秋秋,你好能干,连这个都会。” 梅儿道:“在我们南桑,一到秋收季节,家家户户都会在田里搭帐篷睡觉,那时候,大家一起围着唱歌跳舞,猜谜儿数星星,可快乐了。” 他一听,眼睛放光,一脸神往,“好想去南桑看看。秋秋,秋秋,你回家乡的时候,带上我,好不好?” 麦正秋脸上一黯,只有离开了家乡,才知道,家乡那么那么好那么那么令人怀念,没有家乡的人就像水中浮萍,飘来荡去,没有根基。可是,那个魂牵梦萦的家乡,他还回不回得去? 一思及此,所有的好心情都消失无踪,甚至连连日来的轻松快乐都成了扎在心上的刺,刺得他疼痛又愧疚。在家乡,父母兄弟尚愁眉不展,而他,却在这里逍遥快活,不该,不该啊。 出了帐篷,麦正秋站在河边,望着南方,久久没有移动。 在他身后,跟着阿凉,想靠近又怕打扰他,不想靠近又有蚊子咬,脚在地上前前后后地磨来磨去,最终他还是选择呆在了原地,给秋秋一个独处的空间。 麦正秋转过身来时,看到的是挥舞着袖子疯狂拍打蚊子的阿凉。 迎着他的视线,阿凉讪讪地收回袖子,“那个,我影响到你了?天黑了,蚊子好多。” 麦正秋静默地看他一会儿,然后招招手,阿凉立刻小跑过去,近了又不敢轻举妄动,不安地立在他面前,小声道:“这样就好了,你继续,我不打扰你……” 话未说完,他就被搂进了一个怀抱,一惊之后,他服帖地靠着,屏着呼吸,不敢出声。 心跳声,好大,大得怕他听见,又不敢看他,只好闭着眼,举起手摸索到他的脸,然后将两根食指塞进他耳朵。 以前,都是他主动抱他,这一次,却是他主动抱他。所以,感觉很不一样。不知道,以前被他抱来抱去的秋秋会不会也像他这样,后脊的毛孔似全被打开,然后每个毛孔都开始淌汗,浑身好热,喉有点干,嘴有点涩。这种感觉,好奇怪,好奇怪。 第4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678 阿凉模模糊糊地想着,没注意到麦正秋脸上复杂的表情。 阿凉不知道,被他捂住耳朵的麦正秋,有多么震惊,因为捂住了耳朵,他能更清晰地听到自己如鼓的心跳,一下一下,让他明白,他对他,非一般的反常。 似要拔除自己不该有的念头,麦正秋用力拉下他的手指,僵硬地转身,装出淡漠的腔调开口:“阿凉,到了下一个集市,我们就分手。” 阿凉一听,下意识地就去抓他的手,“为什么?” 他一躲,闪开,继续淡漠,“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不能这样下去了。” 阿凉不依,继续抓,“可是,我能帮你啊。我们说好的,夏天过完了,没有蚊子了,我们才分手。” 不知为什么,这种话,麦正秋非常不爱听,一听就火气上涌。 他抿着唇继续躲,继续闪,可是没有成功,当他的手重新落入阿凉细腻柔软的手,他立刻心软。 不敢看他可怜兮兮的表情,可是他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不用看就能跃上心头,麦正秋更恼火,不知是气自己还是气他,他咬咬牙,用力甩掉他的手,吼:“你想缠人到什么时候,你总要试着长大,总要一个人面对有蚊子的夏天,谁也不能帮你驱蚊一辈子!” 吼完,他就后悔了,他在在乎什么呢?不是该赶他走吗?为什么,他却在在乎他说的话,在乎他只是把他当成暂时的驱蚊人,在乎他随时可能被另一个驱蚊人取代。今年,他缠上他,那明年,那个被缠上的可恶家伙又会是谁? 被自己的想法骇到,麦正秋的脸色极为难看。 阿凉没有再抓他的手,而是睁大了眼睛,睁得大大的,似在努力控制不让里面的水流出,可还是有水溢了出来,他用力擦一下,然后转身,耷拉着肩拖着腿,走回火堆。 那一晚,他很安静,抱着膝盖坐在火边,一句话也不说。 还好,他仍晓得吃饭。看野鸡熟了,他机械地上去拧个鸡腿下来塞进嘴里啃。闻到粥香了,他机械地盛一碗,也不管烫不烫,呼噜呼噜喝下去。有蚊子叮上来,他就机械地挥一挥衣袖赶一赶。当二灰凑近时,他机械地抱起它,将鸡骨头朝它嘴里塞。 隔着火堆,麦正秋可以看到蚊子停在他发上颈上肩上臂上腿上,而他漫不经心地挥一下衣袖再挥一下衣袖,那些蚊子却似钉在了他身上般,对他的挥赶动作一点反应也没有。 有好几次,麦正秋想起身坐到他身边充当他的驱蚊人,可是一想到他帮得了一时却帮不了一世,遂狠下心装作视而不见,一脸淡定地吃鸡喝粥,当他不存在。 梅儿坐在他们中间,瞧瞧这个,看看那个,不知如何从中调停。 待阿凉离开火堆,一个人向河边走,她才挪到大哥身边,吞吞吐吐地要求:“大哥,能不能不要让阿凉走?” 望着昏昧的天色,麦正秋悠悠开口:“梅儿,他在这里,你收不了心。” “大哥,让阿凉留下吧。我知道,没有完成任务我们回不了家,我会乖乖参加太子妃选秀,所以,你能不能不要赶阿凉走?如果非要分手,也在回到京城时分,好不好?大哥,我只有这一个要求,你答应我好不好?” “梅儿!” 凝视着梅儿眼中的热切和恳求,麦正秋心中的忧思终于变成了真。 梅儿垂下头,悠悠地开口:“大哥,你不必多说,道理我都懂。只是,让我再多几天快乐,好不好?等到太子妃选秀开始,我一定一定忘了他,好不好?” “你这个傻丫头。”揽过她,让她轻靠在怀里,就像小时候哄她睡觉一样拍着她,“好,大哥答应你。” 如果可以,大哥希望你能嫁给心爱的人。如果不能,大哥又怎么忍心剥夺你最后的一点快乐。 远远望着依偎在火堆边的兄妹,阿凉感觉自己像个被遗弃的第三者。 讨厌的家伙,老不守信用,还说什么驷马难追,依他看,他的马肯定是老弱病残的懒马,才那么一会儿就追上了! 哼,老不相信他,如果他帮不了他,那这世上就没人能帮得了他,明明“救命恩人”就在眼前,他却视而不见还赶他走,哼,笨蛋秋秋,笨死了,笨死了! 泄愤地拾起一根树枝抽打着河边的小树,抽完犹不解恨,抬脚一阵乱踢,正发泄得高兴,忽觉头上出现一坨阴影,尚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见一坨东西落下来砸到了他的脑袋。那东西,凉凉的,软软的,还在动,下一秒,脖子就被什么缠住。 “啊——秋秋——救命——” 喊完这句话,他就晕死过去。 闻声赶来的麦正秋,一见之下,心都停跳了。 只见一条蛇盘在阿凉脖子上吐着舌信,而阿凉,不知是被咬伤还是怎样,趴在地上四肢僵直。 不及细想,麦正秋瞅准时机迅速出手,捏住蛇的七寸迫它离开阿凉的脖子,然后狠狠甩出去。 抱起阿凉,飞速奔近火堆,就着火光检视一番,这才松下一口气。 刚才那一小会儿,他似从死里逃生,从来没有这么惶急害怕过。这个笨家伙,好像除了易容就什么也不会,若是把他扔在这里,不知道他能不能活着回到京城? 唉,看来,只能继续带着他,将他安全送回京城,他才能克服良心的不安。 掐着他的人中,看他慢慢醒来,麦正秋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而惊魂未定的阿凉,一睁开眼立刻搂住他脖子,又是害怕又是委屈,放声大哭,那模样说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令麦正秋的愧疚无限膨胀扩大。 为了将功赎罪,麦正秋再次带他去河里泡澡。 被蛇吓坏的阿凉,一路上几乎是脚不沾地挂在他身上行至河边。 为了让他安心,麦正秋特意走到那棵树下找到蛇尸指给他看,没想到他光用听的,就吓得手脚并用爬上他的背,怕树上再落下蛇来,他不停拍着他胳膊让他赶快离开。 浸到河里,他仍不放心,总害怕有蛇“哧溜哧溜”顺着水面滑过来,所以,他一刻也不松开他,趴在他背上又怕自己后背受袭,又神经兮兮转到他怀里,脸朝外,警戒地盯着水面,全身紧绷。 看来,他一怕蚊子,二怕蛇,生生被吓得不轻。 撩着水帮他擦着身子,摸到他身上又被咬成一片的疱,麦正秋愧疚更甚。 唉,他跟个孩子较什么劲,这样的他,恐怕连二灰都要鄙视他。 帮他擦完后背,将他转过来,看到他惊惶的眼神,麦正秋心下一抽,安慰道:“放心,你的后背我会看着,不会让蛇跑过来。” 刚哭过的他,眼睛特别黑特别清特别亮,可怜兮兮地环住他的腰,“不要不理我,不要不要我,呜呜呜,好害怕。” “以后不会了。来,把前面也擦擦。” 稍稍推开他,拿毛巾轻柔地顺着脖子往下,在触及到胸时,他却一颤,跳起来,“好痛。” 麦正秋吓一跳,俯下身去,“怎么了?” 松开捂着胸的手,他的手指在胸口圈点,“这里,这里,这里,一碰就疼。” 将他的身体对向月亮,麦正秋俯下头,用手指轻轻碰一下,一碰他就瑟缩,眉头拧成一团。 “啊,痛,像针扎一样痛。” “表面看起来好好的,你忍一下,我摸摸看。” “哦,那你轻点。” 阿凉咬着牙,闭上眼,把胸一挺,让他摸。 结果,摸上去,那里肿肿的硬硬的,和别处皮肤略有不同。 “从什么时候开始疼的?” “不知道,好像有几天了。” “别怕,等到了集市,去找大夫看看就好了。” 抱着他上岸,给他擦干身体。 麦正秋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以前在家和兄弟们一起泡澡,他都能脱得光溜溜,可是和阿凉在一起,他却总要留着最后一块遮羞布。阿凉也是。幸好如此,否则,他真无法想象两个人赤条条站在一起时的样子。 泡完澡,他们通常都是背靠背换上长袍,然后在长袍的遮挡下褪掉内裤。 换上干爽内裤后,湿的就都到了麦正秋手里,反正那个家伙是没有洗衣意识的,向来奴役他奴役得天经地义。 回去的路上,阿凉又自动自发爬上他的背。 好人既然已做到这个份儿上,那又何妨做到底。 猜想他吓得肯定睡不着,于是,麦正秋沿途捉了好多萤火虫,装入用荷叶做的囊中,由他提着,喜得他总算忘了蛇缠事件。 回到帐篷,把蚊子赶一赶,在四个角落点上蚊香,然后拢上帘门,放出了萤火虫。 阿凉追着萤火虫在地席上爬来爬去,乐得手舞足蹈,一会儿逗逗这个,一会儿逗逗那个,格格的笑声在清朗的夜里显得格外动听。 那天晚上,麦正秋睡在中间,梅儿睡他左边,阿凉睡他右边。左边的梅儿睡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右边的阿凉却睡得四仰八叉,一会儿说梦话,一会儿磨牙。 听到他在梦里念“虫虫虫虫飞,虫虫虫虫飞”,麦正秋笑着侧转身,用胳膊压住他乱挥的手,把他扣在怀里免得他又被蚊子咬出一身包。 帐篷外,蛐蛐声声,夜鸟咕咕,夜,美得令人不舍入睡。 第5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4243 眨眼间,一个月过去。 他们来到了东来国最北的城市,苍罗城。 苍罗城,作为通往草药之国北逐国的边城,拥有全国最大的药材集市。 这里,医馆林立,药铺丛生,据说得什么怪病都能治好,想要什么样药都能买到。 找了家客栈安顿好马车行李后,麦正秋带着阿凉和梅儿来到集市。 七月份,该是盛夏,可在苍罗城却似凉秋。这里,没有蚊子。所以,阿凉那个欢腾劲儿就甭提了,一个人东窜西窜,经常眨个眼就不见踪影。 一路上,麦正秋什么也没顾上看,尽顾着到处寻他。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他要是走丢了,说不定又会哭成什么样儿。 一想到那次他被蛇吓得号啕大哭,麦正秋就不想再经历一次,不知道要哄多久才能把他哄笑,所以,为了不让自己受罪,还是万事小心为上。 选好一个发簪,梅儿高兴地举过去,正要问“大哥,好不好看”,却见大哥急急跑开。 她放下发簪,连忙去追。每次看到大哥急着跑开,她就知道,一定是阿凉掌柜又闯了祸。 果不其然,挤开围观的人群,里面站着的正是阿凉。 和阿凉对峙的,是一位美若天仙的姑娘。 那位姑娘懒懒地斜倚在一张四人抬的辇上,一身白底云纹的罗裙,就像脚踩着祥云刚刚御临人间。 而阿凉,张着嘴,似看痴了,手指着天仙,一动不动。 麦正秋一看,心下叹气。 他哪是看痴了,分明是被点了穴。 正想上前解开穴道,脚刚动,身前身后就呼啦啦出现四个人将他围拢,个个眼神凶猛,那架势分明是要告诉他,他若是再敢擅行一步必会身首异处。 立在辇前的一位姑娘娇声叱道:“放肆!公主殿下在此,你们谁敢过来!” 公主殿下?! 麦正秋心下一怔,顿住了脚。 只见公主殿下懒懒地抬了抬眼帘瞟他一眼,懒洋洋地开了尊口:“你和这位冲撞本公主的刁民是什么关系?” 麦正秋躬身,抱拳,不卑不亢,从容淡定,“在下麦正秋,这位是在下的小兄弟,不知因何事惹怒了公主,麦某代为致歉,请公主殿下网开一面。” 他息事宁人的态度很明显,可公主殿下却听得拧起了眉。 不知是不是看错,麦正秋在她眼中竟读到一丝消逝得飞快的恼恨。 懒懒地欠欠身子,公主殿下细细打量起他来。 麦正秋泰然站着,并未因为她的天仙容貌而露出丝毫拘束。 “哼,”公主殿下不悦地冷哼,“麦正秋是吗?本公主今天就网开一面不与你计较。只是,你这位小兄弟,却令本公主非常不开心,你走吧,他留下。” 麦正秋沉默片刻,抱拳告退,“那,谢公主。” 没料到他会如此干脆地抬脚走人,公主殿下咬了咬牙,一丝愠怒爬上脸庞又迅速隐退。 从围观人群中挤出来,梅儿拉拉大哥的手肘,“大哥,阿凉掌柜怎么办?” 麦正秋眯了眯眼,沉声应:“不要担心,他应该不会有事。” 阿凉曾说他的母亲和太子的父亲关系不一般,是亲密还是暧昧姑且不论,如果所言非虚,那么这位公主应该认识阿凉。既然认识,他应该就不会有事。 这样也好,不用回到京城,他们就可在此分手。 可是,为什么心里沉甸甸的,一点也不轻松?而且,明明沉甸甸的,为什么却又空落落的?唉,摆脱了那个缠人的家伙,他应该高兴才是,可是,胳膊上那块常被他挂的地方,却怎么甩都觉不对劲。人的习惯,真是要命。 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置身繁华交易的市场,麦正秋发现自己中了邪。 他的目光总下意识地寻找,当看到某个和阿凉相似的背影,他就下意识去追,待对方的脸转过来,他的失望也就顺应而生。呵,明明知道他已被公主带走,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他想他是病了,一种奇怪的习惯病。 再一次追错人后,麦正秋怔在马路中央,停住了脚步。 唉,原本是想带他去看大夫的,没想到大夫没看成,却把他看丢了。 咬了咬牙,强压下想要冲回去抢他回来的念头,他拉过梅儿急匆匆地往客栈走。 这一段回程,因为少了阿凉,而变得枯燥无味黯淡无光。 回到客栈,终究是放心不下,草草扒几口饭,麦正秋开始捺着性子等待天黑。 而天公似故意和他作对,太阳慢吞吞地慢吞吞地似怎么也不愿沉到地平线里。 好在,它最后,终于沉了。 苍罗城的行宫,静得出奇。 而夜晚的天空如同白天一样低矮,又圆又大的月亮似悬在行宫上方的一盏明灯,将行宫的角角落落映照的一览无遗。 一道身影犹如悄无声息的轻柔夜风,慢慢潜进了行宫。 不知阿凉在哪里,麦正秋只好潜往灯光最亮处。 那里是公主的香闺,如果能从公主的随从处探得阿凉的下落,则不失为一个最快的捷径。 原以为,这里防卫森严,没想到一路行进皆畅通无阻,心下纳闷的同时,麦正秋提高了警惕。 阁楼内,香烟袅袅,乐声悠悠,水声淙淙。 透过半开的窗扉,映入眼帘的是一截香肩裸背。 心下一惊,麦正秋忙背转身,到了这时他才发现空气中的香味不太对劲,可是为时已晚。 不知何时,他竟被围堵在了墙角。腿下凝滞,手脚发麻,他竟连迈一步都不可能。 门“砰”一声敞开,白天那位曾立在辇下喝斥过他的姑娘急步而出,怒目圆瞪,“竟然又是你!偷看公主洗澡,罪该万死!” 麦正秋靠着墙,大脑一片混沌,想要用力思考,偏偏抓不住思绪。 他抿着唇,环视着阶下的侍卫,沉凝不语。 然后,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室内传出:“清雅,可是白天那位麦正秋?” 站在门口的姑娘咬牙切齿地应:“回公主,正是白天冲撞了公主夜晚又潜来采花的淫贼。” 公主“哦”一声,哦得意味深长。 稍顷,公主吩咐:“清雅,带麦正秋进来,其他人全部退下。” “公主?!” 清雅跺跺脚,不甘不愿地从袖中取出一个长颈小瓶递给侍卫。 “拿去让他嗅一嗅,然后你们退到阁外,随时待命。” 待嗅了瓶中的清凉,麦正秋的腿脚终于慢慢恢复了自如。 清雅再瞪他一眼,“哼,公主宅心仁厚,饶你不死,你且随我进来,若是再敢冒犯公主,看我不戳瞎你的眼!” 麦正秋暗自运气,可是气流刚涌至丹田就退了回去,他不露声色,跟在清雅后面进了屋。 令他没想到的是,公主竟然仍泡在木浴盆中,盆内撒满了花瓣,只露了头颈和微微的一点香肩。 垂下眼,麦正秋暗生不悦。 如此待客之道,若是换了旁的男人,恐怕会喜形于色,可是他,却觉受到了侵犯。 公主殿下懒懒地枕着浴枕,抬起玉白的手臂,玩着水中花瓣,笑声如铃,“麦世子,我美吗?” 麦正秋掩下心中的反感,淡然回应:“公主殿下美若天仙,有目共睹。” “哦,那你为什么不看我?”公主殿下娇嗔地睨他,“你看我一眼,好不好?” 说着,公主殿下潜下身,泅水过来趴到盆沿,露出一截光洁莹润的美背。 她嘟着嘴,撩着水弹向麦正秋,“你不看我,就说明你在撒谎。公主我最讨厌别人骗我了,你要是骗我,我就去割你小兄弟的肉。你看我一眼,好不好?” 麦正秋咬牙,后退一步,淡淡扫她一眼,而她直直盯着他,见他瞧过来,嫣然一笑,手臂撑着盆沿就想站起来。 麦正秋一惊,迅速背转身,只听身后“哗哗”一阵水响,然后清雅举着撑开的衣服走了过去。 “哈哈哈哈。”公主的笑声畅快而轻盈,麦正秋突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公主的玉手搭上了他的肩,指尖在他肩头轻佻地揉捏,然后她的气息就喷到了他耳后。 麦正秋忙挪开一步避开她的碰触,没想到公主一怔之下,竟又笑了起来。 “麦正秋,麦正秋,很好!本公主还是第一次碰到你这样的男人,很合本公主的胃口,难怪第一次看见你,本公主就对你念念不忘。” 公主又欺近一步,为防他再退,她干脆直接走到他面前挡住他的退路。 刚出浴的公主,光着脚踩在宝蓝的地毡上,轻薄的开襟长袍用长带松松打了个结,微微泛红的娇嫩肌肤若隐若现。 望着他,她嘴角含笑,双眸清亮,很美,却美得带着一丝妖魅,令人不安。 麦正秋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公主笑着摇头,追着他前进一步,直到他抵到浴盆退无可退。 公主嘴角的笑意更盛,她倾身问:“麦公子,你欲拒还迎,可是想与本公主一起鸳鸯浴?” 麦正秋别开脸,避开她的碰触,眉尖微翘,极力忍耐。 “哎呀,麦郎,你好坏!”翘起兰花指,公主娇嗔地戳向他额头,“虽然本公主也很期待,可是,那要在嫁了你之后。” 饶是麦正秋再如何沉稳,听了这话也不禁心下一晃。 看到他平静的面孔终于出现细微的波动,公主勾唇一笑,手抚上他的胸膛娇声重复:“麦郎,你没听错,我要嫁给你,绝非戏言。” 麦正秋立刻推开她,站到三步开外,沉声道:“婚姻大事,绝非儿戏,请公主慎重。” 公主瞧了瞧自己举在半空的的手,敛起了笑容,“麦郎,你在质疑本公主的信誉?你可知道,在东来国,本公主可是有一说一从无戏言。本公主既然对你有意,自是下过一番工夫去了解。你,麦正秋,南桑国麦王爷世子,身担南桑国麦部部长一职,官阶相当于我东来国的正一品要员。麦郎出生名门,体健貌端,能文擅武,沉稳低调,品性淡泊,是南桑国五棵镇国之‘树’中的一棵,也是众南桑女子梦寐以求的良夫人选。俗语云,良禽择木而栖,难不成麦郎认为本公主不是良禽,没资格择你这良木?哼,即便麦郎眼界高远,恐怕今天也只能委曲求全。我、我……”说着说着,公主哽咽起来,“且不论我是堂堂一国公主,即便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若是被哪个男人看光了身子,恐怕也由不得自己而不得不被那个男人负起责任。如果,如果麦郎不愿娶我,我、我还有何颜面存活于世?呜呜呜……” 第5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4044 公主掩面而泣,泪水顺着指缝流出,香肩微耸,娓娓可怜。 清雅忙不迭给公主拭泪,待看到麦正秋一脸冷然地站着,不由怒从心头起,喝道:“麦世子,公主看上你,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你若再推三阻四惹恼了公主,看你有几条命可活!还不快跪下谢恩!” 麦正秋咬牙,这一番下来,他早明白自己中了公主的圈套,被人算计的感觉非常糟糕,他讨厌受制于人的状况。 试着提气,气息仍凝滞丹田运行不畅,稳下心神,麦正秋开口:“婚姻大事,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此私订终身,有违礼制……” 公主一听,破涕而笑,“麦郎说的是,既然麦郎无异议,那,清雅,速速修书一封禀报父皇,请父皇即刻派人前往南桑求亲。” 麦正秋正欲开口阻止,公主却不咸不淡地继续道:“听说麦郎来我东来国,是想让令妹参加太子妃大选。唉,很不巧呢,昨天我刚收到太子哥哥的书信,他说他已觅到良人且无意三妻四妾,看来令妹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不过,她晚了一步,你却来得正是时候。如果我能嫁给你,我想父皇和母后定会愿意把上古天书送给我当嫁妆,届时麦氏一族不但能迎娶新嫁娘还能解除生存危机,双喜临门的好事,麦郎可要三思而后行。” 看来,她还真是对他下过一番工夫,既然想引他入瓮,定是算准他有不得不入的理由。 麦正秋,你可愿为了家族牺牲自我? 回到客栈时,感觉非常疲惫,也不知是心累,还是中了公主的薰香之毒后产生了后遗症。 “三思而后行,三思而后行,三思而后行……” 公主的话不断在耳际盘旋,他甩甩头,推开房间的门。 一踏进去,立刻感觉到了他的气息,麦正秋不敢置信地往床铺靠近,掀开床帘,果然见到小家伙四仰八叉地睡着,一点形象也无。 看到他,先前的郁闷和烦躁顿时无影无踪。 “秋秋,你回来了?”睡得迷迷糊糊的阿凉也不知是真看到他回来还是在说梦话,咕哝一声后抓过他的手枕在脸下,继续呼呼。 可是,这样就够了。听到他唤他的名字,看到他对他的依恋,他的心慢慢沉淀下来。 唯在此时,他才明白,为什么他对公主的提议如此犹豫? 照理说,他该满心欢喜想也不想就满口答应才是,可是,一个“好”字卡在喉间就是吐不出口,心里总是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不行”、“不可以”,至于到底为什么不可以,他又想不出个所以然。现在,看到阿凉,他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他放不下他。 这个认知,如此清晰地摊在眼前,令他无法逃避,却又不敢面对。 这些日子相处的点点滴滴,让他习惯了他的陪伴。可是,真是习惯吗?习惯是可以慢慢养成,也可以慢慢舍弃。如果,他只是他的一个习惯,那他只要再养成新的习惯就好,可是为什么一想到以后躺在他身边陪他过夜的是公主不是他,他就觉得难以忍受?他宁愿忍受他乱七八糟的睡姿,宁愿睡到半夜被他踹醒,宁愿被他的口水印湿胸膛,宁愿被他不知所谓的梦话吵到,也不愿把半边床位让给别人。好像,那半个位置天生就该属于他,谁也不能侵占。 呵,麦正秋,你憋到二十六岁不娶妻,原来是为了让你有机会证明你有断袖癖!阿凉如此依赖你信任你,如此纯净美好的人儿,你怎么能对他产生如此肮脏猥亵的念头?你不是人! 厌弃地坐在床头,看着从窗户泄进的月光,麦正秋觉得他就是黑暗,想要吞噬那洁白的光。 抱着他的手睡得正酣的阿凉,吸了吸口水,又开始说梦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捉蚊子,低头全死光。” 说着,他举起手拍起了巴掌,边拍边叫:“打死,打死,全都打死!” 麦正秋失笑,褪下长袍盖到他身上,然后就着月光跪在床上打蚊子。 虽说苍罗城白天见不到蚊子,可到了晚上,还是有零星蚊子追着阿凉跑,这个爱招蚊子的怪毛病,不知苍罗城可有草药可医。 如果治好了他的招蚊症,他不再需要他,那他是不是就可以安心娶了公主,从此和族人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早上,麦正秋被一阵剧烈的摇晃弄醒。 “呜,秋秋,秋秋,我要死了,呜呜,你快醒醒,你快醒醒。” 阿凉带着哭腔的声音让他快速清醒,一睁眼,只见阿凉眼泪鼻涕交织在一起,那副表情又紧张又害怕,看得他心一揪,翻身坐起。 一边帮他擦眼泪,一边问:“怎么了?” “呜,秋秋,我要死了,早上一醒来,就,就流血了,呜,好多好多血。”一边哭,一边用手指着胸,“还有这里,好痛,针扎一样。” 麦正秋一听,首先想到了公主,“伤在哪儿,我看看。公主昨天打你了?哪儿疼?” 慌手慌脚想解开他衣服,却又怕力道太重弄疼他,犹豫中,阿凉抽抽噎噎翻了个身,将屁股对向他。 “这里,你看,好多好多血。” 只见屁股那里,一大片血迹湿透了洁白的亵衣,身下的床褥更是红了一片。 一着急,麦正秋立刻拉下他的裤子,只见那细白的屁股上,血水似小溪,顺着大腿根儿蜿蜒往下流。 “怎么回事?” 看到这么多血,麦正秋心都要停了,急急扳过他身子正要查个仔细,却在瞬间被眼前的景象轰得大脑发白。 以为自己眼花,他闭上眼再睁开,那幅景象竟仍未消失,他不敢相信地抬头望向那个仍在抹泪哭得不知所措的家伙,暗自猜想这具身体和这个人头并非同一人,可是,将头甩了又甩之后,他终于确定,这具身体,是阿凉的身体。 而阿凉,竟然张开了腿,用手指着,哽哽咽咽,“呜,还在流,秋秋,秋秋,我要死了,呜呜。” 麦正秋闭上眼,咬着牙背过身,“夏微凉,你到底是男是女?” “呃?”没料到他会突然问这个,哭得正欢的阿凉一脸茫然,待看到秋秋背转身不理他,他又哭起来,“呜呜,我都要死了,你都不理我,你还吼我,呜呜。” 咬牙声加重,麦正秋握着拳狠狠捶了下床板,“夏微凉,你今年到底多少岁?” 被吓到的阿凉止住了哭声,乖乖地应:“呃,十、十九岁。” “是男还是女?” 这一问咬牙切齿,阿凉不但连眼泪止了,连磕巴都省了,回答地毫不犹豫,“是男。” “你!” 麦正秋挥着拳头转身,待看到阿凉衣衫半裸一脸惊恐,那一拳硬是砸不下去。 他恼得站起,吼:“把衣服穿上!” “秋秋,你、你生气了?” 很可怜很肯定的询问,让麦正秋的火气迅速上扬。 该死的!该死的!他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那是女人,女人的身体!阿凉,竟是女的! 她竟然骗他!不但骗他这么久,事到如今,事实就摆在眼前,她竟然还敢说她是男人!如果她是男人,那他是什么!该死的!她怎么能,怎么能那么一脸单纯无辜地脱光了衣服露出流血的屁股给他这个男人看?她! 麦正秋在床前快速地踱步,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每走一步都让他的怒火往上再窜一分。 穿好衣服跪在床上的阿凉,不知秋秋为什么生气,想劝他停下来不要再走,可一迎上他恶狠狠的眼神,他只好缩缩脖子,委委屈屈,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可是,呜呜,他还在流血,他都快要死了,秋秋怎么还这么凶他? 麦正秋捏着拳,停住脚,瞪向那个哭得可怜兮兮的家伙,头开始作痛。 “该死的!你还有脸哭,你这个小骗子!把眼泪擦了!” “我不!你冤枉人,我、我才没有骗人!呜呜——” “你还嘴硬!我最后一次问你,你到底是男是女?” “我当然是男人。” “很好!很好!” 怒得失去理智的麦正秋,“刷”一下扯掉自己的裤子,“行,你继续嘴硬!如果你是男人,那我是什么?” 看到他身体中间的部位,阿凉倒吸一口冷气,难以置信地将手指伸到嘴里咬了咬,然后揪开自己的裤子朝里看了看自己的,再抬头对比一下他的,眉头一拧,奇怪地问:“秋秋,为什么我们长得不一样?不是说,这世上只有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吗?为什么你的和我的不一样?难道,你是?你是女人?!” 说到最后一句“你是女人”,他跳了起来。 “啊啊啊,秋秋,秋秋,你是女人,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下怎么办,男女授受不亲,我们睡了这么久,你以后会不会嫁不出去?” 麦正秋脸都黑了,他再怎么有想象力,也没想到她会是这种反应。要么,她戏弄他上了瘾,是个就算天塌下来也要把谎话进行到底的笨蛋;要么,他就是个白痴,连男女都分不清。 而她,兀自咬着手指,继续苦恼地叨叨:“秋秋,你是在生气你和我长得不一样吗?虽然,虽然我不太喜欢长得太男人婆的女人,可是,事到如今,我们睡都睡了,如果害你以后嫁不出去,那,我娶你好了。本来我计划要娶个比我小个两三岁的女孩为妻,你却比我老了七八岁,唉,以后肯定要被取笑说是老妻少夫,但事已至此,为了对你负责,我就委屈一下好了。” 一番天人交战之后,阿凉做出了舍身的决定,可看到秋秋越发想要杀人的眼神,她“啊”一声叫出来。 “啊,秋秋,我要死了,呜呜,我知道你不想当寡妇,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反正我要死了,我们一起睡的事,我会保守秘密一直带到棺材里,我谁也不说,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坏,临死了还想拖累你当寡妇,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麦正秋彻底发狂,“该死的!你继续给我掰!你继续装!你继续嘴硬!你想死,哪有那么容易!” 一把拎起她,把她夹在腰间,像一道龙卷风般冲了出去。 该死的!待我找个大夫给你好好瞧瞧,看你还敢嘴硬! 第6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5059 “我、我、我、我是女、女、女人?” 阿凉指着自己的鼻子,吃惊地问着这个给自己号脉的老大夫。 据说这个长着白须白发的老大夫是苍罗城中最具威望的名大夫,医术精湛,什么疑难杂症到他手中都能迎刃而解,称他为医仙都不为过。 “你、你、你,没号错吧?”阿凉继续口吃,收回右手,抬起左手,“男左女右,你该号我的左手才对,重新来,重新来。” 老大夫奇怪地看她一眼,“姑娘,你虽然是女生男相,可凭老夫多年的从医经验,即使不号脉也能瞧出你是女儿身。更何况,你连癸水都来了,如果老夫连这点常识都没有,老夫如何在医药界立足?一般来说,姑娘家十二三岁就来癸水,你迟至十九岁才来,这种情况虽然稀罕,却也不是没有。老夫以前瞧过一个姑娘,比你还晚,直到二十三岁才来癸水,并且很不稳定,但服过老夫的药方后,立即根治,两年后就怀了娃娃。你啊,放心,老夫先给你开个方子,若是下个月你的癸水没按时来,就去抓了这药吃一次,包你吃了以后,明年也能给你家相公生个大胖小子。” 说着,老大夫不太苟同地瞟了一眼脸色铁青的麦正秋,摇了摇头,“你啊,小伙子,这种事,要慢慢来,急也没用。你家娘子发育得比一般姑娘家晚,你要学会克制自己。你们同房了没?记着,癸水期间,不要同房,那样对姑娘家的身体可不好。还有,你娘子的胸部也刚刚开始发育,你要注意,尽量控制自己不要去碰它,胸部发育初期确实是会硬硬的像针扎一样疼,但过阵子就好了。十九岁,胸脯这么平也确实是有点晚,这样好了,我给你开个丰胸的方子,等她不疼了,照这方子抓几副药,平时再辅以按摩,喏,这里有一本按摩手法的小册子,一两银子一本,你若是需要,就买一本回去看看。老夫提醒你,丰胸是一条漫长的路,食疗和按摩要双管齐下持之以恒才能见效。小伙子,要记住,丰胸,不单是女人的事,更是男人的事,她好你才会好,只要两人齐心协力,平板车也能变成小山丘……” 只见老大夫嘴巴一开一合没完没了地说着什么,阿凉却是一句也没听进,她沉浸在自己是女人的宣判中,无法接受。 明明,明明当了十九年男人,怎么一睡醒来,屁股流了点血,他就、他就变成了女人她? 老大夫的话,有人没听,麦正秋却都听了进去,听得面皮红红,却要强作淡定。 取了药,走出药店,看到阿凉恍恍惚惚的样子,他心下一软,气消了大半。 这个笨蛋,看她这模样倒不像是伪装,难不成,她活了十九年当真不知自己是女儿身?可是,就算她不知,那她爹娘她兄弟姐妹难道也不知? 正想问一问她,却见她两手抱头蹲了下去,一边蹲还一边跺脚,“不可能不可能,我怎么可能是女人!一定是在做梦!不行不行,那是个庸医,一定要换家医馆再问问。” 未等麦正秋拉起她,她“霍”地站起,两眼发直地冲进路边的另一家医馆,一进去就伸出左手叫:“快,快来号我,看我到底是男还是女!” 此言一出,医馆内的人都吃惊地望向她,见她靠近,大夫的身子一个劲儿往后仰,然后有人“扑哧”笑出声,“呵,哪儿来的疯子,连自己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这事儿哪用得着号脉,直接脱了裤子不就知道了。” 没想到,那笨蛋竟然真的就开始解腰带,边解边说:“那好,我脱了裤子,你帮我看看。” 话音一落,哄堂大笑。 “哈哈哈,果然是个疯子,真是可惜啊,这么俊俏,竟然是个疯子!” 麦正秋又开始咬牙,打横抱起她就走,而她在他怀里仍努力想解裤子,嘴里还嘟囔:“对嘛对嘛,俊俏是用来形容男子的,我这么俊俏,我就是男人嘛!” “你闹够了没有!” 忍无可忍的麦正秋用力箍住她仍试图在大庭广众下宽衣解带的手,冲着她耳朵咆哮。 她忙捂住耳朵,看到他那么凶,眼泪又像豆子一样开始落。 “哭,还哭!哪个男人像你这么爱哭!你这个好哭鬼!” “呜呜,秋秋一直都笑笑的,脾气好好,你老凶我,你不是我的秋秋,你放我下来,我再也不要看到你。” 听到她这种纯粹女性化的控诉,麦正秋更恼,他、他以前怎么就没有从这方面联想到她的女性身份呢?该死的,定是她这张俊俏的男人脸误了他! 可是,听到她说“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他心里一抽,放松了箍她的力道。 他在迁怒什么?她骗他?可是,看她这副惶恐不安的样子,与他的震惊比起来,她反倒更像一个“受害者”。 冷静下来后,“她是女儿身”的事实,不但不值得发火,甚至值得,值得小小地庆祝。很早很早以前,他不是曾期待过“如果她是女人该多好”吗?现在梦想变成现实,他怎么又这样一副嘴脸?麦正秋,你真正计较的,到底是她的女儿身身份,还是计较她不该随随便便当着男人的面露出小屁股? “好了,不哭了,对不起,我不该吼你,是我不对。” 终是见不得她哭呵,只好放低了姿态放软了语气,哄。 哭着回到客栈,一见到梅儿,她立刻揪着她问:“梅儿,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梅儿愣愣的,“女人啊,怎么了?” “那,你看看我,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听她这样问,梅儿有点傻眼,看向大哥道:“大哥,阿凉掌柜怎么了?” “没事,一会儿就好。梅儿,从今天开始,阿凉和你一起睡。” “啊?”梅儿惊叫,“大哥,这怎么可以?” 麦正秋看了眼那个仍在纠结自己是男是女的笨蛋,叹了口气,“梅儿,阿凉,是个女人。” “啊——” 接下来,梅儿和阿凉面面相觑,一个想从对方脸上找出点女人味儿,一个想从对方脸上寻到自己绝不是女人的证明。 好半晌之后,梅儿才开口:“阿凉掌柜,你真是女人?” 阿凉苦恼地捶捶头,“我头好痛好乱,我也不知道。” 捶两下之后,她拉起梅儿的手,梅儿的脸立刻就红了,而她则似找到证据般嚷起来:“秋秋,秋秋,你看你看,梅儿脸红了,我是男人,我就是男人。我娘说的,只有男人牵女人手的时候,女人才脸红。而你,你牵我的手,我都不脸红,所以,我是男人,绝不会错。” 梅儿一听,脸红得更厉害,甩下她的手,背过了身。 麦正秋头继续隐隐作痛,“阿凉,是谁第一个告诉你说你是男人的?” “不记得了。反正我爹我娘我哥我弟都说我是男人,他们从没说过我是女人。” 果然,问题出在她家人身上。麦正秋咬牙,真想把她爹娘兄弟揪来揍一顿。 “你家没有姐妹?” 一想起来就怄,她娘到底是怎么当的?连女人家该知道的事,她都不教给她,竟然还要他带她去买骑码看大夫,真是不称职的爹娘! “有个堂妹。可是,我跟堂妹差好多,从小她都爱呆在家里绣花弹琴吟诗作画,而我,长得和兄弟们一样,啊不,我的兄弟长得都比我漂亮,就我最俊俏,我娘最喜欢我了,因为我长得最像爹。” 看她沾沾自喜的表情,麦正秋开始怀疑,她娘有没有可能骗她说她是男人,然后骗她的兄弟们说他们是女人。那是什么样的父母啊? “你家在哪里?” 唉,无论是怎么样奇怪的父母,既然他看光了他们女儿的身体,总要对他们有个交代。 她立刻防卫地瞪过来,“你问这干吗?” 看她少根筋的笨样,麦正秋忍不住心情大好,忍不住就想逗她:“唉,本来我计划以后要娶个比我小个三两岁的女孩为妻,可你偏偏比我小了七八岁,以后肯定要被取笑说是老夫少妻,但事已至此,为了对你负责,我就委屈一下好了。” “啊,你,我不!我将来要娶老婆的,我不要!” 原本是玩笑式的逗弄,可是听到她连考虑都不考虑就直接说“我不要”,还露出一副嫁给他很可怕的表情,他立刻产生受伤的情绪,一股小火苗开始“滋溜溜”在心里冒烟。 “你娶个鬼!哪个女人会嫁给你这个女人!” “哼,我是男人!男人!我才不是女人!” 死鸭子嘴硬,都到这个时候了,她还不愿面对现实。 “梅儿,你进去教教这个笨蛋女人怎么应对癸水怎么用骑码,把娘教给你的注意事项都教给她一遍。” 梅儿张着嘴,仍不愿接受现实,“大哥,他,她,阿凉真是女人?” 呜呜,可怜人家的芳心,全给错了人,好丢脸啊,好丢脸! 而那边,那个笨蛋说:“梅儿,让我看看你的身体好不好?我才不信我是女人呢!哼,我就是男人!你让我看一眼,如果我们一样,我就认了。如果不一样,我、我娶你呗,好不好?你喜欢我吧?想不想嫁给我?如果你嫁给我,我会好好疼你的。” 听她越说越不像话,麦正秋颊上的筋开始抽搐,在被她气死之前,他忙把她俩推进屋。 “去,进去比较比较。” 她们在屋里嘀嘀咕咕比较时,他坐在外面,时而傻笑,时而叹气。 原来,她是女儿家。他就说他哪可能是断袖之人,他很正常很正常嘛,由此也更加肯定他超正常,他要是不喜欢女人才叫见鬼。他这个笨蛋,由他对她的反应也足以证明,其实完全不必她去比较,他的身体就能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她是一个多么活色生香的女人。 不知那个笨蛋在遇到他之前,有没有为了要找驱蚊人而和男人男女不分地混在一起。说起来,他还真要感谢他身上所谓的味道,如果不是这味道,她怎么会赖上他? 想到她把脸埋在他袖口里嘟囔“唔,真好闻”,他就微笑。 想到她被蚊子咬得可怜兮兮浑身起满小红疙瘩,他就蹙眉。 想到她在集市拿了别人家东西就直接用手指指向他要他掏银子的理所当然样,他就无奈。 想到她在田野里逮野兔偷萝卜掰玉米挖土豆的偷偷摸摸样,他就摇头。 想到她被蛇吓得号啕大哭草木皆兵的胆小样儿,他就心疼。 想到她得知自己是女儿身时的惶惑逃避,他就叹气。 这个笨蛋,长了副俊俏的男面孔竟然就将他骗了这么久,有哪个男人能像她这般孩子气、多动、爱哭、胆小、乱花钱、什么也不会做?而他,竟然就没有看出来,不但天天和她搂搂抱抱,还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他,真是!是不想面对自己的真心,所以才选择了逃避?麦正秋,你的觉悟真是姗姗来迟。 在进行自我检讨的同时,麦正秋顺便也看清了自己的心。 沉浸在喜悦中的他忘了公主的提议,待被客栈的小二唤下去看到清雅姑娘及她身后的护卫队,他的喜悦才像刚煮沸的水突然被釜底抽薪了般停止了冒泡儿。 “麦世子,公主殿下着我来传信儿,明儿一早,公主殿下将启程返回京城,希望麦世子能打点好行装明日一起动身。关于公主殿下的提议,不知麦世子考虑得如何?公主殿下说了,对麦世子,她是情有独钟,如果麦世子需要更多时间考虑,她可以等。但,公主殿下希望麦世子能随行回京,在路上若能培养出感情,或许有助麦世子早下决定。” 传完话,清雅也不等他开口,就转身对着一干侍卫道:“今晚你们在此保护麦世子,若有差池,格杀勿论!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一干护卫齐声响应,而后分散开去,三步一哨,五步一岗,将客栈围了起来。 清雅姑娘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转向麦正秋嫣然一笑,“听说,麦氏一族,上上下下加起来共有八九千口人,麦公子,你早作决定哟。” 握拳望着南方,麦正秋淡声道:“请清雅姑娘回去转告公主,明日一早,麦某会随同返京,请公主殿下切莫劳师动众以免惊扰黎民百姓。” 清雅“哼”一声,扬长而去。 女人和女人的友谊,建立起来真容易,比如说阿凉和梅儿。 两人窝在屋里嘀嘀咕咕了一宵,到了睡觉时间也没说出来和他道声晚安,好像完全没他这号人似的把他忘到了九霄云外。怕她被蚊子咬,他多事地拿了好几件他的衣服给送进去,没想到那家伙不但不感恩,还脸臭臭地把他往外推,嘴里嚷嚷:“出去出去,我们聊闺房话,你个大男人进来干吗?出去,不准偷听。” 摸着鼻子出来,心里不是滋味儿。没心没肺的家伙,果然是把他当成了驱蚊人,待回去的路上,蚊子多起来了,看你还粘不粘人。 第6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4531 一晚上,睡睡醒醒,醒醒睡睡,总也不安稳。以前一人独睡二十多年的习惯竟然打不败这一个月养成的二人同床的习惯,真是要命的习惯。 隔壁的两个女人,竟似聊了通宵,笑声时不时钻进耳朵,将他的睡意驱赶得一干二净。 没心没肺,没心没肺,亏他为她辗转难眠,她倒好,一点儿怀念他的迹象也没有! 天蒙蒙亮时,他在床上再也呆不住,在她房门口徘徊良久,终是抵不过心头如猫挠的想念,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进内室,就看到她一截小腿一双脚丫子支在蚊帐外,果然如他所料,没有他在床外侧拦着,她就是有可能从床上睡到床下去。 撩开蚊帐,将她的腿挪进去,没想到她一翻身一抬腿,半个身子就压到了梅儿身上,嘴里咕哝着“秋秋”、“秋秋”,把脸挤到了梅儿脸上,嘴唇贴着梅儿的下巴努了努。 麦正秋傻了眼,耳朵一下红起来。 这个笨蛋,以前和他睡时,是不是每天晚上都会咕哝着他的名字亲他的脸?啊,为什么他每次都睡得那么死,一次都没有当场感受过?这个笨蛋,如果想亲他,就趁他清醒时亲嘛,为什么要拿梅儿来练习?笨蛋,笨蛋! 一边暗骂,一边拾起被蹬到地上的薄被,给她盖上时,她似掀了掀眼皮,咕哝了一句“秋秋,你回来了”,然后抓住他的手。 麦正秋僵着身子,看着自己的手被她抓到她脖子那儿磨来蹭去,触手的滑腻肌肤让他抽了一下,不敢再让她磨蹭下去,连忙缩回手。 她的手在空中抓了两下什么也没抓到,不满地咕哝一声,又压着梅儿睡去。 站在蚊帐外,摩挲着被她磨蹭“骚扰”过的手背,麦正秋不自觉地咧嘴微笑,失眠一夜的苦闷在这一笑里烟消云散。 这个小家伙,不知不觉就通晓了该如何打击他的高情绪,然后再调动他的低情绪,而他就是这么没出息,总是很轻易就被她牵着鼻子走。 聊通宵的下场就是,困,超困,怎么睡也睡不醒。 清雅姑娘到的时候,麦正秋唤醒了梅儿,却怎么也唤不醒阿凉。 爱赖床的家伙真是麻烦,刚把她叫起,转个身,她又趴了回去,反反复复,麦正秋只好把她拖起固定在怀中,拿湿毛巾给她擦脸。她倒好,眯了眯眼看清是他,不但不愿清醒,反而更放心大睡。无奈之下,只好帮她穿衣服穿鞋,然后直接把她放进马车,放任她睡个痛快。 直到马车出了苍罗城,她才悠悠醒转。 先是发了好一会儿呆,然后摸摸身下的被褥,有点搞不清楚是在哪里,当马车压到什么东西“咣叽”一晃,她才慢慢聚拢视线,爬到车头,撩起窗帘往外看。 一看之下,睡意全消。 首先,车头上坐着的人不是秋秋,而是一名身披铠甲的士兵。马车两侧是同样骑着高头大马的士兵,威风凛凛,队仗工整。远远的,前方,隐约可见一辆挂着白底祥云幡的马车,匀速前行。 她眉头一拧,推了车头的士兵一把。 “秋秋呢?” 士兵回道:“姑娘是问麦世子吗?他和公主在前面的马车上,一会到了前面的驿站,你就可以看到他了。” “公主?” “正是。请姑娘回车厢休息稍作忍耐,半个时辰后即可抵达前方驿站。” 阿凉眉头拧得更紧,一脸不悦,气呼呼地伸长脖子冲着前方马车嚷:“秋秋——秋秋——” 可是,离那么远,除非他是顺风耳,否则他哪里听得到。 士兵一脸惊惶,连声道:“姑娘莫叫,切莫喧嚣。麦世子临去前曾吩咐属下,若是姑娘需要,小的可以让跟随的护卫前去传话,请姑娘回车厢,这样很危险。” “哼,这还差不多。”阿凉咕哝着缩回头,看到一名士兵骑车去传信,她满意地返回车厢。 被吵醒的梅儿掩着嘴打了个呵欠,看阿凉不高兴地嘟着嘴,她不解地问:“凉姐姐,你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 “哼,还能有谁,为什么我们要跟公主一起回京?” 梅儿将食指竖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压低嗓音道:“大哥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凉姐姐,你换个角度想好了,这一路上有公主护着,我们可以一路免费吃喝回去,不是挺好。” 阿凉还是不高兴,“可是,这样就没有自由啊,不能野炊,不能露营,不能随便乱逛,不能想走就走想停就停,最重要的是,不能,不能……”不能和秋秋在一起。 以前,她只要一睁眼就能看到秋秋,想什么时候去缠他他都在那里,可现在,为了看他一眼,竟然还需要士兵去传话。 “我讨厌公主!”阿凉恨恨地斩钉截铁地宣布。 梅儿忙掩住她的嘴,“凉姐姐,为了我们麦氏一族八千多条人命,请你千万不要再说这样的话。” 哼,可恶,讨厌的公主,讨厌,讨厌! 不能说出口,腹诽总没人管了吧,哼,讨厌,讨厌,万分讨厌! 没一会儿,传话的士兵回来了,“公主说了,为了赶时间,马车不能停,等到了前方驿站,姑娘就能见到麦世子,请姑娘少安毋躁。公主还说,麦世子是我东来国未来的驸马爷,除梅儿姑娘外,其他姑娘的求见一律不予理会。” 听到这个回复,阿凉立刻“啊啊啊”地叫起来,躺在车厢里拳打脚踢,再也顾不得梅儿的叮嘱,连声大吼:“我讨厌公主——我讨厌公主——我……” 梅儿吓得连忙扑过去,手死死捂住她的嘴,求道:“凉姐姐,求求你,忍一忍,忍一忍,如果你真想见大哥,以我的名义去传话即可。” 阿凉一听,笑起来,推着梅儿到车头,继续传话。 哪曾想,这次带回的回复是,一辆马车。 “公主殿下请梅儿姑娘换乘这辆马车去见麦世子,梅儿姑娘,请。” 阿凉可怜兮兮地问:“那,我呢?” 士兵面无表情地答:“公主殿下吩咐,只有梅儿姑娘需要换乘。” 阿凉彻底发狂,企图跳到那辆马车上,可是,跳车的下场就是,她被点了穴扔回了车厢。 呜呜呜,秋秋,我讨厌公主!讨厌公主!讨厌公主! 可惜,没人听见,因为她不但被点僵了四肢,还被点哑了嗓音。 呜呜呜,秋秋,梅儿,你们怎么可以抛弃我,呜呜呜,我讨厌你们,讨厌,讨厌,讨厌! 原以为到了前方驿站,她就能见到秋秋,就能向秋秋哭诉得到秋秋的救赎,没想到过了一个又一个驿站,天黑了,又白了,又黑了,又白了,她见不到见不到就是见不到他。 她,真的被彻底抛弃了。 从来不知道,孤立无援是如此可怕。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日子如此难捱。 她成了一个被关在囚车里的犯人,没人理她,没有自由,吃喝拉撒全在车厢内解决,还有蚊子,无处不在的蚊子,将她咬得一日一日麻木不仁。 每到一处驿站,护卫马车的士兵就会新换一拨,所以,马车,一路不停,不分白天和黑夜,直奔京城。 也不知道过了第几天,在驿站换马车的间隙,她终于终于看到了秋秋。 她看到他钻出那辆插有白底云纹幡布的马车,她看到他站在马车旁让公主搭着他的手臂下车,她看到公主凑到他耳边说了句什么,然后他的视线向她扫来。 她下意识就往车厢里缩,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公主,那么美,站在阳光下,似把太阳的光辉都吸了去,而她自己,明明是个女人,却长了副男人脸,这样也就罢了,偏偏她还蓬头垢面,身上又痒又臭,顶着一脸的蚊子包,这样子的她好丑,好丑,她才不要让他看见,才不要让他看完她再去看公主,她讨厌公主,讨厌公主!要么就永远别让他们见面,要么就让她干干净净俊俊俏俏地站在他面前,可是她那么坏,故意在她丑丑的时候让秋秋看到,可恶!可恶! 麦正秋掀开车帘时,看到的正是缩在车厢一角哭得几近抽搐的阿凉。 整整七天,他想了她七天念了她七天,好不容易可以看到她,她却只让他看了那么飞快的一眼就躲了起来,这些天,她难道都不想他念他不想见他? 看到他的脸突然出现在车厢里,她愣愣地抽噎一声,猛地转身,面朝角落,把后背甩给他,继续抽着肩膀哭得一抖一抖。 盯着那坨缩在角落不停抖动的黑影,麦正秋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他担心她牵挂她想念她心疼她,终于见到她,才刚生出拨云见日的喜悦,就被她的躲闪泼了冷水。 这个笨蛋,她知不知道,今天,可能是他见她的最后一面,她怎么可以忍心剥夺他最后的一次铭记? 不顾她的挣扎,将她从角落里拖出,拖到阳光下,逼她抬起头,最后再看她一次。 可是,这个笨蛋,怎么这样一副苦哈哈惨兮兮的模样?往日白皙滑腻的肌肤,全被细细密密的小红疙瘩覆盖;以前柔粉润泽的嘴唇,现在枯焦得龟裂脱皮;以前神灵活现的双眸,不但布满了血丝还肿成了两粒小桃尖。 这个笨蛋,她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打蚊子? 气得想骂她,可看到她捂着脸拼命往阴影里缩,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却又让他的心酸软成了一团。 抿着唇将她捞起来,一言不发往驿站里走。 冷眼旁观的公主冷哼一声:“麦郎,给你半个时辰,希望你信守诺言,告别之后,从此陌路。” 麦正秋顿了一下,而后继续抱着阿凉,进了驿站的厢房。 如果是以前,他可能会二话不说直接把她剥光丢进木桶,可是现在,他所能做的,就是点了她的穴,防止她张牙舞爪拳打脚踢,然后将她丢给婢女,而自己只能靠在门外,看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 半个时辰用来告别,太短太短。要说的话太多,想做的事太多,可限于时间,反而什么也说不出什么也做不了。于是,选择了沉默,只想,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将她牢记,烙在心里,永不忘去。 记忆从大雄门口的惊鸿一瞥开始,无数个她,一个一个在脑中回放,收藏。 不是没想过说抛下一切带她远走高飞隐居山林,凭他的功夫他相信他完全有能力做到,可是,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太理智了,一想到他个人的行为决定的是上千人的性命,他的私人欲望就变得面目可憎。所以,在经过不眠不休的思想斗争之后,他选择了公主,放弃了阿凉。 幸好,阿凉还是个孩子,照苍罗城那位老大夫的说法,她的身体年龄不过才十二三岁,这个年纪哪里识得动情滋味,这样也好,就这样,喜欢还是心动,都只是他一个人的事,然后她会慢慢长大,遇见新的人,到时候,无论她是记得还是不记得,他都在那里,将她细细怀念,小心收藏。 阿凉被收拾干净后,时间只余了半炷香不到。 默默坐在她面前,仍点着她的穴,让她安安静静地任他将她细细描摩。 她闭着眼,不愿看他。 在气他吗?气他丢下她七日七夜不管不问?气他连累她害她被公主软禁?气他点了她的穴让她连控诉的机会都没有?那就气吧,就这样,带着对他的讨厌,将他忘到九霄云外,重返自己的正常生活。 最后一次抬手拭去她的眼泪,然后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起身,离开,从此,再不相见。 第7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815 站在大雄门口,阿凉感觉恍若隔世。 她回来了,回到了京城,回到了大雄,回到了曾经分外熟悉的一庭一院一砖一木。 可是,身体在这里,却似有半个灵魂遗失在了从京城前往苍罗城的路上,再也找不回来。 一闭上眼,就想到那个印在额头上的吻,那么忧伤,那么绝望,就好像,就好像这辈子再也不会相见,从此天涯陌路为故人。 那一吻,深深震荡着她,还有他烙在她额头的温度,似冲破脑门直达心灵,一经想起,胸口就一抽一抽地疼,酸酸涩涩的感觉,好想哭。 如果知道那是他们最后的一面,她绝不会再选择不看。 那天,当她睁开眼,却只来得及看到他离开时头也不回的背影,那么决绝,那么沉重,就好像、就好像被逼上了绝路不得有一丝一毫的后悔和迟疑。 她开口想唤一声“秋秋”,可是,嘴开了合合了开,明明心底在呐喊,可是,喉咙却被封得死死的,一口气卡在胸膛吐不出去,闷胀得疼。 从此,秋秋走出了她的视线,再也没有相逢。 公主带着他日夜兼程,早早就回了京城。而她,被抛在了路上,脱离了大部队,慢慢悠悠,迟至今日才归。 远远地,就看到城门上城墙上挂满了红灯笼,灯笼上的烫金喜字在阳光下耀眼刺目。 东来国公主即将远嫁南桑国世子,此乃国之大喜,东来国君借此大赦天下,恩泽苍生,全国百姓奔走相告,莫不鼓舞欢欣。 虽然早料到是这种结局,阿凉还是难以接受。 呵,从此以后,秋秋,就是别人的了。他会给别人赶蚊子,给别人捉萤火虫,给别人搭帐篷,给别人熬红薯叶子粥,吃别人的鱼头和鱼尾,和别人一起下河洗澡,给别人擦背洗头发,给别人洗内裤,和别人一起睡,成为别人的人,再也不是她的秋秋。 翻着《皇家御览》,阿凉的眼泪一颗颗往下坠。 以前一月一期的《皇家御览》,现在变成了一日一期,每天都有最新的消息传出,什么前天公主和驸马去了梨园听曲儿看戏啦,什么昨天公主和驸马去避暑山庄泛舟湖上啦,什么今天公主和驸马去皇家猎场围猎啦,什么驸马给公主买了一支玲珑秀致的蝴蝶簪而公主送了驸马一只剔透晶莹白玉冠啦,什么驸马是如何温柔体贴而公主是如何美丽动人两人是如何天造地设恩爱成双啦,什么…… 每看一期,她就多一层认知。她的秋秋,再也不是她的秋秋,而是变成了南桑国的世子,东来国的驸马,公主的夫婿,她一辈子都不能再亲近的人。 因为公主的婚事迫在眉睫,所以太子选妃之事就暂时搁浅。同时,因为公主驸马频频在东来城高调亮相,所以,时下京城的大小茶楼水肆的谈话中心纷纷集中到了美若天仙的公主身上,之前论辩激烈的男扮女装女扮男装的话题,早就离开了流行的轨道而被人们忘在了脑后。 若是偶尔有人提起前段过气的流行往事,必会遭来其他人的鄙视。呸,经典的才最流行,女人就该有女人的样子,看我们的公主,多么美丽多么端庄多么优雅多么娴淑,再瞧瞧那个整出大雄小雌妖娥子的什么阿凉掌柜,你没听说吗,他,哦,不,是她,她是个女人,啧,难怪以前我看她就别扭,原来…… 剩下的话,悉数被摇头取代。 而以前奔走相告到处显摆自己奔走在流行前线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们,再也不提“大雄”二字,而是宅在深闺描眉涂腮对镜贴花黄。哎,今天公主梳的发式好美哦,是宫里哪位姐姐给梳的,娘,你帮我去打听打听好不好?哎,听说公主头上插的珠花是“悦己”出品,爹,你有没有渠道给女儿也去订一副? 就这样,回到京城的阿凉发现,她,落伍了,这一落,就可能是一世,再也跟不上流行。 唉,镜子里的五官,一样一样拆开来,个个都堪称精品,可为什么这些可男可女不分性别的部件一组装起来就那么没有女人味呢?唉,这种天生的“男人婆”缺憾,无法扭转,只能一世落伍,退出流行舞台。 于是,大雄店在外在形势与内在因素的双重夹击下,关门大吉。 而她,无所事事,把自己锁在院中,谁也不见。 呵,阿闲,那个疼她宠她护她顾她的阿闲,随着秋秋的不见,也一并消失。而爹娘,无数次催她回家,她都装聋作哑不予回应。 她的世界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她自己煮饭,自己洗衣,自己生活,然后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脱胎换骨长大成人。 陪着她看着她长大的,有那辆马车,还有二灰。这两样,总是提醒着那段短暂却深刻的野游时光,提醒着秋秋是真实的存在,而不是什么被蚊子咬晕后产生的幻想。 车厢里,有他剩下的一厢子衣服,她一一整理出来,把它们改成了她的尺寸,每天穿着,沐浴着他的味道,度过一个又一个蚊声嗡嗡的夜晚。 车厢里的锅碗瓢盆也被她架在了院子里,而院里,一到夜晚就会生起一个火堆,她学会了用火石取火,学会了烧柴做饭,学会了烤鱼烤肉,学会了搭帐篷,却还是学不会在没有他的时候一觉好眠到天亮。 失眠,无数个夜晚,她躺在搭得歪歪扭扭的帐篷里,睁眼到天明。 从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是如此苦的事。 原来,这就是相思的味道,竟夕而起,永难退去。 夏天,一晃就过了,立秋之后,就是白露。 《皇家御览》说,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驸马因思乡心切,所以白露之日将启程回国筹备迎娶大典,之后将于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在南桑国的世子府与公主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不知是哪位喜欢舞文弄墨的家伙,将驸马回国一事以长篇累牍的方式大肆报道,字里行间洋溢着对驸马的依依惜别之情,读之,令人潸然泪下。 终于要走了啊,从此,不能相濡以沫,只好相忘于江湖。 那一夜,白露前一夜,天已经转凉了,她却仍像往常一样,躺在透风的帐篷里。 睡到半夜,突然打了个激灵,浑身一抖,人就醒了。 然后,她感觉到了他。 帐篷里很暗,什么也看不见,可是,他的气息,她日思夜念,完全不可能弄错。 她曾听哥哥们说,习武之人,即使是在极暗的黑夜里,也能拥有极好的视力,以前她不信,现在她信了。因为,她能感觉到,她一醒,他的气息就一滞,似一把弯弓一点一点被拉满至极限。 白天时,她不是没想过他会来告别,只是等了又等,等了又等,左等右等也没等到他,她才失望地沉沉睡下。 而他,是早就打定主意了吧,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不打算和她说话,不打算让她再看他一面,就这样离开,从此他呆在他的国,她留在她的城,不再交集。他怎么能这么自私!他能偷偷地看她最后一面,为什么却要剥夺她看他的权利?她也想看他啊,哪怕就一眼也好。 怕他又头也不回地离开,她迅速做出决定,凭着直觉出其不意地出手。 果然,就在那个位置,她抓到了他,将他抱个满怀。 他的身子明显一震,她却为这一震而小小得意,呵呵,终于抓到他抱到他了,真好真好啊,她的秋秋,这一晚,她要让他变回她的秋秋,不放手,绝不放手。 两个人都不说话,一个人以为她又在做梦所以不敢轻举妄动,一个人却在焦急盘算到底如何才能将他挽留。 时间静静地流淌,他的心跳沉稳有力地响在她的耳窝,她环着他的腰,紧一点,再紧一点,想要把这优美动听的声音听得清晰一点再清晰一点。 他保持着僵硬的姿势一动不动,仍在试图说服自己,这个睡觉不老实的家伙在做梦在做梦,一会儿等她睡踏实了,他就能抽身而退。 可是,当听到她在他胸前磨来蹭去地小声咕哝“秋秋,秋秋,你回来了”,他的眼一热,差点流下泪来。 那么那么那么那么久了啊,他还以为“秋秋”这个称呼是发生在上辈子的事,没想到,她没忘,她仍记着他,她仍会在分别很久之后的夜里唤他的名儿,秋秋,秋秋,这恐怕是最后一次听她这样唤他了。 “你回来了”,普普通通的四个字,搁在别处,不过是一句随口问候,可是在这个起了白露的夜里,却似等待了太久期盼了太久而染上了湿漉漉的水汽。 “是,我回来了。” 很想这样回答她,可是这句话在喉咙滚动一圈后还是被咽了回去。是,他是回来了,可是,很快,马上,他就又要走,而且,以后再也不会回来。所以,不说也罢,就这样,拥抱告别。 曾在梦里无数次怀念她缠他腻他的样子,此刻终于如愿,在满足叹息的同时,却又生出无尽的欲念,如果,如果可以一直一直一直一直抱下去,那该多好啊。可是,不能。所以,明明很想狠狠地用力地回抱她,此刻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紧握着拳,克制着自己,不去抱不去感觉,不能让她感觉他是真的,不能让她知道他曾来过,那就让她当作是一场梦好了,就让他在她梦里停留得久一点好了,就容许他在最后的告别时刻,再多贪恋一会儿她的怀抱再多贪恋一会儿她的不忘。 可是,即使是在梦里,她也如此多动。 她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开始摸来摸去。在他身后的地上,摆着两个坛子,她跪坐在他怀里,半压着他,往后摸摸摸,他被迫后仰,感觉到她的唇擦过他耳垂,心跳突地就失去了节奏。 而她,未知未觉,继续摸,终于摸到一个坛子,拖过来,松了口气。 第7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192 热热的气息喷在脖颈,令他的汗毛突地竖起,而她,竟在这时勾过他脖子迫他低下头,然后,一个细腻温存的吻就落向了他额头。 “秋秋,我一直在等你回来喝我酿的葡萄酒,等了好久,今天你终于回来了终于可以开坛,陪我喝好不好?” 偎在他怀里,她揪着他领口,软软请求。 他一听,心就发酸,这个笨蛋,她没有忘,她还记得他曾说过的话。 记得那天,他们经过一片树林,在那里,他抓到了二灰,原本打算拿二灰当晚餐,没想到,她见了二灰,欢喜得不得了,捧着二灰又亲又抱,嘴里直嚷嚷:“哦,秋秋,秋秋,你真是太好了,你知道我旅途寂寞,竟然给我找了个玩伴,秋秋,秋秋,我好喜欢好喜欢你。” 结果,他到嘴边的一句“把它杀了吃”就在她的笑逐颜开中消失。 然后,他重返树林觅食,找到了一个野葡萄沟,里面的葡萄累累重重,又大又甜,他摘了好多,洗净了回去,吃得那家伙笑眯眯,用沾满葡萄汁的手喂了自己喂二灰,喂完二灰再喂他,从此,他就不得不既吃她的口剩物还沦落到去吃二灰的口剩物,过上了人不如兔的旅途生活。 吃剩的葡萄晾干后,她把它们一颗颗铺在坛子里,一层葡萄,一层冰糖,脸上得意洋洋夸下海口,“哼哼,东来国最好喝的自酿葡萄酒,包你喝完还想喝。” 可惜,她一天要打开好几次坛盖,总想看看酿到什么程度,结果,那坛酒酿是酿好了,可味道却差强人意。 当时,看到他咧着嘴勉勉强强将一口酒咽下,她气得握拳,“我一定要酿出最好喝的葡萄酒!” 不想看到她气鼓鼓的样子,他只好哄着她讨好地喝了半坛,结果那半坛酒害得他一晚上不停起夜,虚脱好久。 第二天,到了集市,仍乖乖陪她去挑最好的葡萄,买了两个最好的坛子,重新酿酒。 怕她又忍不住老去开坛看,他买了蜡将坛口密封起来,并对她说:“没我的允许,不准开坛。” 他并不以为她会听话,没想到这次,她这么乖。 现在,这坛早就酿好的酒,坛口的蜡仍好好地封着,她在等他,等他回来共享这坛酒。这个笨蛋,如果他不回来,她难道就让它这样封着? 沉默着启了蜡封,坛盖一打开,浓郁的酒香就溢了出来,尚未开始喝,人已有了三分醉。 “秋秋,祝你一路顺风。”她轻轻地开了口,声音微微地哽咽。 他没有应,抱着坛猛灌了一口。 然后,他听到她悠悠地问:“秋秋,如果,我也是公主,你会不会娶我?” 他抱着坛的手一抖,眼泪滑了下来。 这个笨蛋!即使你不是公主,我也想娶你啊。可是,不能。在南桑,有八千多名族人在等着我回去救命,还有数以万计的饥民等着我带回东来国支援的粮食用以果腹。 他一个人的决定,关系着那么多人的命运,他怎么能为了一己的私利而置他们于不顾?他做不到,所以,只能拿自己来成全大多数。 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问?难道,她终于识得情之滋味,终于也像他一样滋生出相守到白头的念头?若是如此,叫他如何安心。这段情,如果只是他一方的一厢情愿,他不在乎,可是,一旦从她那一方得到回应,叫他怎么还能无动于衷。在这道二选一的选择题中,他能选的必须选的不得不选的只有南桑,她,是他不能圆满的奢念,可现在,她问出这个问题,叫他怎么回答? 说不会,那是自欺欺人,说会,可是他又不能。 不想骗她,又不想负她,为什么给他出这样难的难题? 没有得到他的答复,她夺过酒坛,也猛灌了一口,眼泪“刷刷”地流。 “我就知道,像我这样不男不女的怪人,即便成了公主,也不会有人愿意当我的驸马。” 听她自怨自艾的哽咽,他还是投了降,抚着她的脸,叹息:“你这个笨蛋,你到底是开了情窍了。” 她却挥开他的手,哭得更大声,“我才不笨,我都知道。你说,你告诉我啊,你不喜欢公主,对不对?你是为了粮食和天书才想娶公主,对不对?呜呜呜,我是笨蛋,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害我想那么久才想明白,你又不回来看我,害我以为你嫌弃我没有女人味你不想要我,你这头猪,你为什么不早点回来,你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呜——” “傻瓜,我怎么会嫌弃你。在不知道你是女人的时候,我就动心了啊。” 本打算将这些话全都带进棺材里,没想到见了她,还是说了出来。他果真是自私的啊,什么承诺也给不了,却仍贪心地想要从她那儿得到一点回应和确认。这样的他,如此面目可憎,就算她只是因为依赖他不想失去一个驱蚊人而对他说出什么“我也动心了”之类的话,他也能将其自行演绎为男女之间的情意。 她吸吸鼻子,不相信,“真的?你喜欢男人?” 这个笨蛋,都这个时候了,还想拿这个傻问题来折磨他吗?说是,她会嚷“我是女人,你为什么要喜欢男人”,说不,她又会叫“你嫌弃我长得像男人”,啊啊,这个家伙真是令人头痛啊,到底要怎么哄她,她才不会掉眼泪? 然后,出乎意料的,嘴巴掌控了大脑,很自然地就脱口而出了一句肉麻话:“只要是你。” 她一听,立刻圆满了,咧嘴笑起来,“秋秋,秋秋,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哦。你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啊,女人,标准女人,标准小女人的口吻,他之前怎么那么笨,怎么就没早点发现这些可圈可点的可疑? “咳,这个,说来话长。” “唔,”她在他怀里调一个最舒服的姿势,睡意朦胧地咕哝,“那你慢慢说。” 咳,她当是讲睡前故事吗?那段心路历程,他怎么说得出口?可是,明天即将天各一方,那,就说给她听听又何妨?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说给谁听了吧。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走了。 他一走,她就起来了,坐在帐篷里怔怔地流泪,怔怔地傻笑,然后追了出去。 可是,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起了薄雾的清晨,大街小巷都笼着一层轻淡的白烟,在白烟中飘荡的,是一个接一个,看不到尽头的红灯笼,这些沾了露水而显得微微凄凉的红灯笼,就像她此刻寻他却寻不着的心。 南桑,一个无法想象有多遥远的国度,今日一别,何日相聚,也许,穷其一生,都再难相见。 想着《皇家御览》上标注的送别路线,她开始狂奔。 距离送别的街道越近,道上出现的行人就越多,她推来搡去,挤进夹道相送的人群,尚未站稳,就听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远远的,她看到了他。 第一次看到他骑白马,第一次看到他穿白底云纹衣,第一次看到他严肃威武的表情,第一次活生生地体会她和他的差距,也第一次看到了众口相传的关于他和公主如何天生一对地生一双的完美亮相。 在他身边,被他伴着的,是端坐在华丽云辇上的美丽公主,以前也是看过这种美丽的,只是从来不知道盛装打扮过后可以这么这么美,美得让人自惭形秽,美得让人丧失勇气。她,真的,可以去争吗? 围观的群众随着他们的靠近而变成了咕嘟咕嘟冒泡的水,沸腾,尖叫,呐喊,口哨,声声入耳,将她推入水深火热。 她被掩映在人群里,只能透过一条条高举挥舞的手臂去看他,看他面无表情地从她面前骑马走过,看他重新变回南桑世子东来驸马,看他越来越远,远得连目光都追赶不上。 唯一能确认他曾是她的秋秋的,是悬挂在他坐骑上的青花瓷酒坛,那是另一坛未开封的东来国最好最好喝的自酿葡萄酒。 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人群散尽,她仍怔怔地站着,望着他离去的那个方向,好像一个稻草人,身心被完全掏空。 然后,她听到有人唤“吃饭了,快回家啦”,她挪了挪麻木的双脚,决定,回家。 第8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4589 回家的感觉很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都不用做。 于是,所有的时间,都被用来思念。而秋秋,无处不在。 看到娘冲爹嗲声撒娇,看到爹无奈又宠溺的表情,她很想哭。秋秋的脸上也曾不断出现像爹一样的表情,可是,她当时傻傻笨笨的,完全无法体会他的心情。如果早知道,那,现在会大有不同。 磨蹭到娘面前,环手抱住娘,刚想把脸贴到娘怀里,爹却从后拉开她,一脸不满,“你娘,只有我能抱。别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我,瞧瞧你没出息的样子,出去混那么久,连个抱枕都没找到,早知道早早把你指婚了,省得现在回来哭丧着脸和我抢老婆!” 她嘴一扁,娘忙把她搂在怀里,朝爹白一眼,斥道:“哪有你这样当爹的,一天到晚和孩子争风吃醋,滚一边去,让我们娘俩说会话。” 爹不为所动,闲闲地说:“落落,你敢抱她,再多抱一会儿试试,今天晚上我和贤儿睡。” “你敢!” “你可以试试。” “哼,那你和他睡好了,我今晚和良儿睡。” “落落!” 头疼,真头疼,从小到大,总是看到爹和娘拿他们双胞胎来相互威胁,一吵架就分床,一分床,娘就爬上她的床。 娘气鼓鼓地拉着她往外走,嘴里咕哝:“别理他个糟老头儿,良儿,走,今天晚上娘和你脱光光了睡。” 不出所料,身后传来爹的暴喝:“落落!朕命令你,今天晚上由你侍寝!” 娘“哼”一声,抬起高傲的下巴,“吓唬谁呢!后宫我最大,今天晚上老娘不打算临幸你,滚一边呆着去!” “啊——”爹终于发狂。 为了免受殃及,她很没骨气地把娘往爹面前一推,拔腿就跑。 唉,唉,谁临幸谁还不都一样,不知老爹一天到晚在乎个啥。无聊! 拐个弯,晃悠到后花园,只见凉亭里,坐着风华绝代的大哥。 大哥腿上,趴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据说,这个小丫头就是未来的太子妃。果然是个变态的恋童癖啊! 大哥一边吟着诗,一边吃着小丫头喂到嘴边的红枣。 小丫头咬一口枣,突然皱起秀气的眉,“噔,”把枣塞进大哥嘴里,“有虫,你吃!” 而大哥,当真就吃了,边吃边给小丫头擦擦嘴,那模样说不出的温柔。 唉,触景生情,触景生情,想当初,秋秋,秋秋也常吃她剩下的啊,她怎么就没发现他的心思呢?笨啊,笨死了! 一边揪着头发,一边自怨自艾。 “蒲蒲良,你在那儿发什么神经,那棵树上有鸟窝,不要把小鸟踢出来。” 她一愣,抬首望去,可不就是个鸟窝。 幸好幸好不是蛇窝,否则,她会晕的。这一次,就算她晕死几百回,秋秋也不会出现了啊。 凉亭里,大哥抚着小丫头的头教她吟诗:“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助秋风雨来何速?惊破秋窗秋梦绿。抱得秋情不忍眠,自向秋屏移泪烛。谁家秋院无风入?何处秋窗无雨声?罗衾不奈秋风力,残漏声催秋雨急……” 一个个“秋”字钻入耳朵,就似一条条小虫子钻进了心房,秋秋,秋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日不见,如隔几秋? 叹气,转身,拐个弯,不知不觉到了“贤淑阁”,看到那三字,她头一低就打算绕行,可偏巧这时阁上传来她最不想听的声音—— “良儿,不上来坐坐吗?悦己坊刚送来了新嫁衣,百鸟朝凤,凤冠霞帔,可漂亮了,上来帮姐姐参谋参谋?” 不情愿地抬头,望向阁楼上艳光四射的姐姐,看到她眼中的殷切,她只好不情愿地点头,拖着腿走进去,爬上阁楼。 站在楼梯口的姐姐一脸笑意,亲热地迎上前拉过她的手。 “来,你看,悦己坊出品就是有质量保证,漂不漂亮,等到你出嫁的时候,让爹也给你订一套。” 她撇撇嘴,“我才不要。” 这时,一个宫女过来递上了一个木匣,“大公主,这是按你的吩咐定制的麦穗金饰,请您过目。” 姐姐嫣然一笑,打开木匣,欣喜地摆弄着一匣的金麦穗,脸上是掩都掩不住的幸福。 然后,她挑出一个麦穗胸针,别到了良儿胸前。 “良儿,姐姐能嫁给麦郎,第一个要感谢的人就是你,谢谢你。”握着良儿的手,姐姐微笑着回忆,“那天晚上,在大雄小雌店,你被麦郎掳走,当时,我真是恨极了他,根本没想到他这一掳竟是为了成就我和他的姻缘。你被掳之后,我在城内到处寻找都没发现你的气息,后来怕你出事,我就回了宫。然后,娘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原来,我们两个不是双胞胎兄弟,而是双胞胎姐妹。娘说,之所以把我们当男生养,是因为她在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卜了一卦,卦上说,如果不把我们当男生养,这辈子我们就没有姻缘。娘让我一路朝北去寻你,娘说,在北方,我能找到我的命定良人。呵呵,良儿,姐姐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原来,是你把姐姐的命定良人送到了姐姐面前。第一眼见到麦郎,我就知道,他就是娘说的那个对的人。良儿,请原谅姐姐,姐姐是个自私的人,为了得到麦郎,姐姐耍了一些手段,还故意装作不认识你,故意让你在回来的路上吃苦头,我只是,我只是害怕,害怕一旦错过麦郎,我这辈子可能就嫁不出去。良儿,你会原谅姐姐,对不对?在苍罗城,我也曾问过你,如果你喜欢麦郎,我们就各凭本事,麦郎选择谁,谁就是赢家,输的一方将永世不得纠缠。现在,麦郎选了我,所以,良儿,你不会和姐姐抢,对不对?” 姐姐,自小到大疼她宠她爱她护她的姐姐,不知让了她多少回东西,可是这一回,难得她有了不想与她分享不愿让给她的麦郎,她怎么好去争去抢? 在苍罗城,她被姐姐点了穴抬进行宫,姐姐说:“我喜欢那个男人,我一定要嫁给他。” 当时,她傻傻地问:“闲人,你一个男人,怎么能嫁给男人?你干吗男扮女装?” 姐姐嫣然一笑,戳着她脑门道:“你这个小笨蛋,我是女人,我们都被娘亲骗了。” 那时,姐姐就留了一手吧。她明明可以告诉她“良儿,我们是女人”,可是,姐姐没有,姐姐只说“我是女人”,说完后,姐姐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问她:“如果你喜欢麦郎,我们就各凭本事,麦郎选择谁,谁就是赢家,输的人要立即退出,不得再与麦郎不清不楚地纠缠。” 听了那番话,虽然她当时心里曾产生过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可是笨笨的她并没有细想,不但取笑姐姐果真是“雌雄不分”,还很大方地表态:“如果秋秋能当我姐夫,我不知道有多高兴。” 姐姐笑得很开心,派人将她送回客栈,一再叮嘱“公平竞争,信守承诺”。 结果呢,第二天她就发现自己也是女儿身,那一刻,她才明白为什么姐姐会有那样怪怪的眼神会说出那样一番怪怪的话,可是,晚了,如果早一天知道自己是女儿身,只要早一天,她就不会变成现在这副鬼样子。 真是,笑得比哭还难看,悔得肠子都绿了,但是,有什么用,晚了,一切都晚了。 是她笨,但就算她聪明又如何,她当真能像姐姐一样做出威逼秋秋的事?逼他在国家和她之间选一个?她做不出,她不会让秋秋面临两难的抉择。尤其是在明白了感情之后,她更是清楚地知道,即使他对她没有男女之情,她也不会逼他,甚至还想不求回报地帮他,只要能看到他好好的,她就满足。所以,她不争,即使她是和姐姐一样的公主,即使她也能帮他拿到天书和粮食,可是,就这样吧,不要再让他面临一次两难的选择,不要让他在她和姐姐之间选一个。 姐姐是那么那么好,温柔体贴美丽大方,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无论是从长相还是从性格,她都比她更能辅助他,所以,就这样吧,完全地退出,祝他们幸福。 于是,她笑着回握姐姐的手,保证:“没有人能从姐姐手里抢走姐夫,谁都不能。良儿预祝姐姐和姐夫白头偕老,永浴爱河。” 话,说得很好听,可是,心里却酸涩成汪洋。 秋秋,她的秋秋,真的真的要放下了吗?好舍不得好舍不得啊,可是,不忘却,又能如何? 就这样吧,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失眠,失眠,没有蚊子的夜晚,仍然失眠。 他根植在脑子里,怎么拔都拔不走。现在,他走到哪儿了?出东来国的地界了吗?是投宿客栈还是露宿野外?他有没有喝那坛酒?他喝酒的时候有没有想她?他娶了姐姐,会幸福吧?当他得知他变成了她的姐夫,不知他会是什么表情?生气,还是尴尬? 真是恼人啊,到底什么时候,她才能忘记? 想得越多,脑子越清醒,与其在床上翻来覆去,不如出去走走,走累了或许就容易睡了。 披衣下地,外面的月光清冷清冷的,秋天来了,可是她的秋秋却走了。 愣愣地发了一会儿呆,她开始月下漫步。 行至瑶池时,里面传出了说话声。 隐隐地似听到大哥在问:“你到底……玩……什么时候?” 然后,姐姐的声音道:“你以为……愿意啊……笨蛋……急死人!” 盯着瑶池,她脑子里白茫茫的,有点转不过弯儿。 瑶池,是宫中的温泉池,以前虽也曾看到大哥和姐姐一起泡澡,可那是以前啊,以前姐姐还不知自己是女儿身,可现在既然知道了,她怎么还能和大哥一起? 忍不住就蹑手蹑脚猫了进去,借着假山和蒸汽的遮挡,将自己藏了起来。 大哥的声音很无奈:“你不要玩得太过分,到时候无法收场,我看你怎么办。” 姐姐不在乎地应:“嘁!我只负责我这一部分,其他部分,娘说她会搞定。哈哈,你没看到下午时良儿的表情,真是笑死人。她一本正经一脸严肃地抓着我的手说,没有人能从姐姐手里抢走姐夫,谁都不能,良儿预祝姐姐和姐夫白头偕老。哈哈,这个笨蛋……” 大笑声,很刺耳,她气恼地握着拳,在假山后吼:“你笑够了没有!” 笑声戛然而止,随之而起的是一阵“哗啦”的水响。 然后,她就被从假山后拖了出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三更半夜,你不睡觉,瞎晃悠什么?” “我、我……” 不知为什么,看到长发及腰一身湿衣的姐姐脸上露出那么严厉的表情,她竟然觉得她英气逼人,令人不敢直视。 不知道看哪儿,只好看向泡在池中一派悠闲的大哥。 大哥嘴角的笑,说不出来的怪,很像是幸灾乐祸。她不悦地皱了皱眉,大哥忙收收嘴角,轻咳一声道:“良儿,娘一直对我们说,有爱就去追,追到了是福分,追不到也不后悔,最怕的就是明明可以追偏偏不去追,结果错失了一辈子的缘分。听说,你认识麦世子在前,还听说你很喜欢他,难怪这几日你见了贤淑阁就躲,一天到晚唉声叹气强颜欢笑。大哥我是很开明的,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妹妹,我谁也不偏向,我希望你们都幸福,而不希望你们有一天后悔。感情必须两情相悦才能幸福,就像爹和娘一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才行。无论你们两个怎么争,都没用,最主要的,是麦世子,如果他不能和自己心仪的女子成亲,他会幸福吗?如果他不幸福,你们会幸福吗?好好想想吧,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让你周遭的人都不幸福。” 第8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577 大哥的话语重心长,良儿怔怔的,努力思考。 秋秋说,他喜欢她,从不知道她是女儿身的时候就开始了。而她呢,得知他喜欢她,她却什么也没为他做,反而自作主张以为将优秀的姐姐配给他就能保证他的幸福,但是如果他不喜欢姐姐,他会幸福吗?如果他不幸福,姐姐会幸福吗?如果他和姐姐都不幸福,那她自己还会幸福吗? 如果他和姐姐成亲后,日久生了情,他应该会和姐姐过上幸福的生活吧?可是,万一,他和姐姐就是合不拢,那怎么办?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万一呢,万一呢! 越想头越大,偏巧这时姐姐还一副自信满满的口吻嗤道:“大哥,你过虑了!我会让麦郎爱上我,除了我,我不会让他爱上任何人。” 良儿怔怔地抬头,“你可以决定他的思想可以控制他爱人吗?” “当然!我有天书在手,他敢就试试!” 看着姐姐脸上得意非凡的猖狂笑容,良儿突然一巴掌拍过去。 “你怎么可以这样!我把秋秋让给你,不是让他受你的压迫和欺凌,如果你不能给他幸福,我,我就……” 姐姐捂着脸,挑衅地挑眉,“就怎样?” “我,我讨厌你,讨厌你,讨厌你这个黑心公主!” 吼完,她一把推开她,气呼呼地往外冲。 第二天,城门刚开,她,民间的夏微凉,阿凉掌柜,宫中的二公主,蒲蒲良,一怒之下就偷走了娘亲的千里马白雪骢,快马加鞭奔在了前往南桑国的路上。 秋秋,秋秋,我决定了,如果姐姐不能让你幸福,我就自己努力让你幸福。姐姐貌美如花姐姐聪明能干,可是又怎样,她会欺负你,她会老拿天书威胁你,而我不会!我会疼你宠你爱你护你,就像你以前对我的一样,甚至还要多很多。所以,我来了,这一次,我绝不会把你拱手让人,这一次,无论耍阴招还是贱招,我都要和你在一起。秋秋,秋秋…… 怀着这样的念头,她马不停蹄,奔了两天一夜,终于追上了秋秋的马队。 其时,已是夜幕低垂的黄昏时分,马队扎营在一条河边,河水淙淙,炊烟袅袅,不时响起一两声男人的吆喝,四下里一片忙碌,有的扎营,有的做饭,有的喂马,有的检查粮草,各司其职,忙而不乱。 当她骑着白雪冲进营区时,一溜儿的马儿都受了惊,纷纷嘶鸣不已,打破了马队的安宁。 听到动静的麦正秋,彼时正站在河边负手望着东方思念那个留在东来城的人儿,当他回头往骚乱处望去,只见那个魂牵梦萦的人儿正坐在一头白马上东张西望,他以为自己看错,闭了眼再睁开,却见她已驾马向他奔来,俊俏的脸上洋溢着掩不住的喜悦,嘴里唤着“秋秋”,眨眼间,连人带马就到了面前。 庞大的喜悦袭卷而来,他一时反应不过来,愣愣地问:“你怎么来了?” 她一听,脸垮了下来,垂着眼扁着嘴,“秋秋,你不想看到我吗?” 是她,真的是她,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除了她还会是谁? 不由就靠近了马,手抚上马背,仰望着眉目晶莹却风尘仆仆的人儿,心里软得轻轻一掐就似能掐出水来。 而她,坐在马背上,迎着他温情脉脉的注视,脸,悄悄地就染上了红晕,不自在地咬了咬唇,她皱起了眉,“秋秋,屁股好痛,我下不了马了,你抱我。” 说着,她朝他张开手臂,理所当然吃定他的样子,和以前一模一样。 好似回到了从前,他一笑,两手托住她的腰,将她搂抱下马。 由此,她深深地嵌入他怀中,贪婪地嗅着他的气息,真真切切感觉他的存在,先前长久分离造成的悬空感直到此时才踏踏实实落地。 “秋秋,秋秋,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紧紧搂着他,一迭声地说出好多个“好想你”,可是,即便说这么多却仍觉得难以倾诉满腔满腹的思念,一种极欲表达却无法表达明白的焦虑开始爬上心头。 麦正秋百感交集,为她的突然出现而震荡不已。这一路上,他也曾无数次幻想过她会追来,每当听到马蹄声响,他就忍不住张望,只是没有想到她真的如他所愿地追来给他这么大的惊喜。 他果然是坏人啊,无法给她一切,却贪恋她的陪伴,如果她能陪着他一直到大婚前夕,那该多好!可是,这个念头一起,他就开始自我唾弃。他怎能如此卑鄙龌龊,怎能如此贪得无厌,怎能如此残忍,怎能让她眼睁睁看他去娶别人,他这种坏人,果然是不配得到她啊,他这种坏人只配去娶一个不爱的女人郁郁终生。 心心念念的人儿仍在怀里蹭来蹭去,“秋秋,秋秋,你想不想我?” 想,排山倒海地想,不分昼夜地想,想得很痛,却仍愿在疼痛中一次次折磨自己,并从中得到微薄的快乐。 可是,这些话,都说不出口,只能用紧紧的拥抱传达自己的思念与痛苦,真想,真想抛下一切,和她私奔。 “哎呀,”捶着他如钢铁般坚硬的手臂,她轻叫出声,“秋秋,好痛,你轻点。” 他忙松开手臂,揉揉被他箍疼的双肩,哑声道:“在这儿歇一晚,明天一早你就回去。” 她一听,立刻又扑回他怀里,紧搂着他的腰猛摇头,“我不!我不!我既然下决心来了,就没打算再回去。我要跟你去南桑,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不要赶我走,你想抱我就使劲抱,我不会再叫痛了,真的,你抱我,你抱我好不好?” 说着,她就哭起来,生怕他赶她走,她干脆圈住他脖子,两腿夹住他的腰,像只猴子似的紧紧攀在了他身上。 麦正秋既心酸又想笑,这个赖皮的家伙真是一点没变哪,将哭哭啼啼的她赶回去,他又怎么放心得下,不如,不如就带她一起去南桑,然后再找得力之人送她返家乡。 一边抱着她往帐篷里走,一边唾弃自己找的理由,可是,心底的喜悦骗不了人,一想到可以和她在一起,就好想好想笑。 怀里的笨蛋仍在抽抽噎噎地哭,可怜兮兮地揉眼睛的样子看得他一阵心疼。 “好了,是我不好,不哭了,嗯?” 抱着她在帐篷里踱来踱去,一边拍哄一边好言抚慰,终于,她安定下来,可是手仍紧紧扣着他后颈,一刻也不敢放松。 抬起泪眼,她可怜巴巴地问:“你保证你再也不赶我走了。” “好,我保证。” “你经常说话不算话,我要你发誓。以后除非我自己离开你,否则你绝不能主动赶我。” 自己离开?听到这四个字,他心里一颤。如果他什么都不能给她,她迟早是要自己离开的吧?可是,为什么一想到这一层,他就…… 她揪揪他耳朵,催促:“发誓。” 也许,很快,不用他赶,她就会主动离开了吧。那么,如果能在这一刻哄她开心,他为什么不去做? 于是,他举手发誓:“皇天在上,后土在下,如果我麦正秋再赶凉儿离开,我就遭……” 没说完,她就掩住了他的嘴,把脸贴上他的肩,悠悠地开口:“这样就够了,我要你好好的。” 麦正秋心里又是一酸,忍不住亲了亲她的额头,她立刻红了脸,捂着额头叫:“不要,好痒。对了,秋秋,你该把你的驷马换成膘肥体壮的俊马,免得你那些老弱病残的马很快就追上你的誓言,到时候你又不认账。” 麦正秋一愣,拧眉想了片刻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瞧她一本正经的样子,他好笑地又亲了亲她的额头,骂:“你这个笨蛋,哪有人在刚才那种时候去提什么俊马病马的,你这个不解风情的笨蛋!” “我才不笨。”某人翻个白眼,眼珠骨碌一转,脸上红晕更深,她垂下眼帘不知咕哝了一句什么,突然用力勾着他脖子挺起身,“啵”地在他唇上印了一下。 印完,她看也不敢看他,面红耳热地缩回到他胸前,把脸埋起来,哼哼叽叽,咕咕哝哝,不知道在纠结啥。 麦正秋则是彻彻底底被她的大胆给吓到,明明是很快很快的一个唇扫而已,却似很久很久都没有消散,心脏在那个瞬间似爆破了般,“嗖”一声冲上了云天。 不知下一刻她又会做出什么不知轻重的举动,他僵着身子不敢乱动,可是,等了良久,她却安静得像吃饱喝足的二灰,他悄悄挪一下胸膛,只见胸口已湿了一坨,而她,张着小嘴,呼,呼呼,早睡熟过去。 麦正秋松了口气,却又生出无尽的怅惘,唉,这个笨蛋,轻而易举勾起了他的情欲,却又在他想入非非时将他冷落在一旁,这个不解风情也不知情窍开了几窍的家伙,是追来折磨他的吗? 抱怨归抱怨,看到她即便睡着也不松手地扣着他脖颈,他又颇感欣慰。那就折磨吧,狠狠地折磨他,让他在她的折磨里沉溺,甜蜜幸福得死掉。 那一晚,抱着她,看着她的睡颜,他嘴角的笑意经久不散。 真想,真想就这样看着她抱着她,到地老天荒,到海枯石烂。 第9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1 字数:3434 日子似又回到了从前,他们赶着马车慢慢悠悠地晃在路上,同食同寝,晨昏与共。 没她以前,去往南桑的路漫漫又迢迢,她一来,同样的路却变得短促而疾速,离南桑越近,麦正秋的心情就越沉重。 南桑,原本是思归心切的家乡,不知何时却变成了他不愿回去面对现实的处所。 刚入南桑国境就遇上了前来迎接他的队伍,他命他们押送粮食尽快赶回都城,自己则以视察沿途虫灾为名刻意滞留了回家的脚步。 公主捎来了信,信上说,只要他如期与她举行大婚典礼,她将不予追究他婚前的情场放纵,否则,梅儿将被扣在东来不予遣返,并且,关系到他族人命运的《天书》将被焚为灰烬。 公主半带暗示半含威胁的字句,他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理智告诉他该把凉儿赶离身边,情感却又让他不甘,既然以后再也不能放纵,为什么不抓住最后的自由时光好好放纵一回?只是,放纵的对象该是值得自己好好对待的人,而他偏偏不能许她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这种矛盾纠结的心情,贯穿始终,每每想硬下心肠将她送走,可一看到她无忧无虑的开心笑颜,他就不舍也不忍将她放手。 可是,即便是这种矛盾不安的时光,也是过一天少一天了。 “秋秋?” 阿凉从身后伏在他背上,手里拿根狗尾巴草搔他耳朵。 不喜欢看他坐在夕阳里的背影,出神时的他,感觉遥远得就像那抹斜阳任人怎么追也追不上,她讨厌这种感觉。 反手勾过她,他将她勾拉到怀里,下巴摩挲着她头顶,笑问:“你来南桑,家里人知不知道?” 搔在他耳上的狗尾巴草一顿,她缩回手,转着草茎,嘟起了嘴,“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你想赶我走了,是不是?” 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望着前方的斜阳,似在斟酌如何更好地回答她的问题。 “凉儿,”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还有三天就到都城了。” 入了都城,他该如何把她留在身边? “哦。”她应了一声,丢掉狗尾巴草,开始揉捏他衣襟上的麦穗纹,闷声道:“还有十天,你就要娶公主了。” 听了这话,麦正秋心里一抖,伸手捏住了她的手指。 如果他是一个好男人,他早该在从苍罗城回来的路上就斩断对她的所有念想,不该偷偷回去看她,不该向她表白情感,不该在她追来后将她留在身边,并且一留就留了这么久。 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让他深深明白,这一辈子,即便是穷一生之力,他都忘不了她。忘不了,又得不到,权当这是他对未来妻子不忠的惩罚,他认了也甘愿承受。只是她,在他娶了别人之后,她会怎样?她会嫁人吗?她会忘了他吗?她会窝在另一个男人怀里撒娇耍赖并为他生儿育女吗?对她来说,最好的结局就是忘了他,然后嫁一个疼她怜她爱她护她的好男人,从此过上快乐无忧的生活。可是,为什么一想到这里,他就心绞成一团,难过得连呼吸都隐隐作痛? 他是这样一个连他自己都厌恶的坏男人啊,既不能撇下国家责任承诺她一生一世,又不能违背内心给公主想要的一心一意,可以想见,在未来,他是注定要辜负她们两个。而他辜负了她,却又不愿她嫁别人,这样自私的他,怎么可能得偿所愿和她永远在一起? “也许,十天后,我也会嫁人。”冷不丁地,她冒出这句话。 他的手一紧,怕她被人抢走似的紧紧捏牢,痛得她“啊”一声,眼泪就滚了出来。 呜呜,这些日子,她也很不安很惶恐啊!每天晚上不敢深睡,总害怕一睡死过去,她就会被他抛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不敢告诉他她其实是那个讨人厌公主的妹妹,害怕他一旦知道真相就会对她露出冷漠厌恶的眼神。不知道姐姐那边又会使出什么招术来控制他,一想到他最后仍会选择姐姐,她就难过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她是想懂事一点体谅一点,可是,那句“我也会嫁人”的气话还是不受控制地说出了口。原来,在潜意识里,她还是觉得委屈,还是在埋怨他的啊,如果他非常非常喜欢她,他不是应该抛弃一切背叛一切也要和她在一起吗?为什么,为什么,她是被舍弃的那一个?为什么,她在他心中并不是排名第一的地位? 一边胡乱想着,一边泪眼矇眬,当抬眼望见他眼中的愠怒和恼恨,她又不禁自责。 如果,她真有她以为的那样喜欢他,那她又何必如此折磨他让他为她为难。 抹了抹泪,她讨好地扯扯他的衣袖,脸上浮现小心翼翼的笑容,“秋秋,如果你一定要娶公主,那,我不要名分,你可不可以仍和我在一起?” 麦正秋一震,“霍”地推开她,愠怒更甚。 该死的,这个笨蛋,她怎能说出这么卑微的话?而该死的他,到底对她做了什么?竟然让她说出这种该死的话!这个笨蛋,她在他心中,该是如金如玉般宝贵,可是,他竟让她把自己放低到那么低的位置,不要名分,呵,不要名分,这个笨蛋,她可知道她这些话就像鞭子一样狠狠抽上他的心,让他好心疼好心疼。 “秋秋?”不安地扯扯他衣袖,她黯然地垂下眼,“这样也不行吗?那、那就算了。” “闭嘴!”再也受不了她的可怜兮兮,他猛地将她拉入怀中,紧紧搂住,眼泪顺着眼角滑落在她肩头,心碎成了一片一片。 该死的他啊,为什么他不能给她最好最美的一切?为什么要拖累她害她陪他一起伤心难过? 长久积压下来的悲恸,迅速爆发,他紧紧攀住她的肩头,将她深扣在怀中,身体因痛苦而止不住地战栗。 感觉到他的异常,她无措地抚着他的后背,想安慰却不知从何安慰起,只好喃喃地念:“秋秋,如果我让你很为难,那,等入了都城,我、我会离开的,我一定不会给你造成任何困扰,真的,我保证……” “闭嘴!” 再也不想听到她说出更多傻兮兮令他心痛的话,麦正秋恨恨地将她推开一点距离,然后快速用自己的嘴堵住了她的。 她愣愣地,看着他的脸欺近,疑惑地抬指轻触他的脸,指尖湿湿的,他在流泪,为她吗? 来不及细想,只觉嘴上一痛,然后一股强烈的气息覆盖而来,瞬间就将她的大脑冲击成了空白一片。 当意识到他在吻她,她的脸立刻变得红红烫烫,有点害羞又有点好奇,有点甜蜜又有点难过,因为,他的吻是如此急切又如此绝望,而他的泪,不断滴落在她嘴角,咸咸涩涩,使得她的眼泪也控制不住地滑落。 触到她的泪,他松开她的唇,将她用力按进怀里。 “对不起……” 苦闷嘶哑的声音,再也寻不回初遇时的恬淡清润。 如果没有她赖上他,他就不会遇到公主姐姐,也就不会有现在的痛苦纠结,这一切全是她的错,为什么他却要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人其实是她才对。但,事到如今,说再多对不起又有什么用,他,还是不会选她啊! “不,”她揪着他胸口用力摇头,“我不要听这个。” 可是,除了这个,她想听的,他都兑现不了。 “秋秋,最后三天,我们要一直笑一直笑,谁都不要哭,好不好?” 她仰着脸,笑着对他要求。她不知道她含泪的笑有多难看,而他看了又是多么心酸。 麦正秋用大手掩住她的脸,而她,缩在他手下,再也笑不出来。 于是,率先提出不哭的人,却率先哭成了泪人儿。 此后三天,她的眼泪一直没有断。 离都城越近,沿途遇到的难民就越多,大人一脸愁容,小孩面黄肌瘦,不时能见到一具两具饿尸被破烂的席子卷弃在路旁,所经之处,哀鸿遍野。 坐在高头大马上,放眼望去,到处是蓬头垢面衣不蔽体的民众,他们手里几乎都捧着缺了一个或几个口的破碗,乞讨声不绝于耳。 他们散尽了随身携带的衣食,能帮到的人仍不过是微乎其微的极少数。 从小到大,她一直生活在富足当中,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民不聊生的惨况。 他掩着她的眼,阻止她看,可是此起彼伏的喊饿声还是不断钻入她的耳朵,听得她心酸落泪。 虽然早就知道南桑国因为旱涝和虫灾而面临严重危机,可是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无法体会那种想要摆脱困境却无望的心情。 她被深深地震撼着,也开始深深地明白,他的选择是多么艰难。 如果换作是她,恐怕她也会像他一样,舍弃私人感情,成就国家责任。 第9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2 字数:2961 麦正秋拥着她,将她牢牢护在胸前。 之前曾有饿极的难民拿着尖刀冲到他们马前,一刀刺中他的马脖子,马惨叫倒地后,难民蜂拥而上,有刀的就直接割马肉,没刀的干脆抱着马脖子饮血,浓烈的血腥味充斥在空气中,场面混乱又残忍。仗着身手利落,麦正秋快速从马背上掠开,落到了凉儿的白雪上。为了防止白雪也被屠杀,他只好拔出长剑,驱赶不断围拢过来想要效仿杀马夺食的难民,冲出一个缺口,将成群的难民甩在了马后。 之后,他一直举着剑,丝毫不敢放松。 在前往东来国之前,他就已听到各地传出了暴乱消息。现在,这么多难民集结在都城周围,若是稍受煽动,都城恐怕就会陷入风雨飘摇当中。 一路上,他肌肉紧绷,连握缰绳的手臂都硬币邦邦的,扶着他的手臂,感应着他的紧张和忧虑,阿凉很安静,在这种时刻,总觉得说什么话都不合时宜。 到达南桑城下时,只见城楼上站满了身披铠甲的士兵,城门口更是里三层外三层戒备森严,过往车马行人被逐一检查,每人脸上都带着惶恐和不安。 麦正秋亮出令牌后,只听城楼上一声高呼,一人疾步而下,快速来到面前。 “谢天谢地,世子大人,你总算回来了,快,请随属下立刻进宫面圣,事不宜迟。” 阿凉捏着麦正秋的手一紧,总觉他这一走,以后恐怕再难相见。 麦正秋回捏她的手心,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望向不断抹汗的将士,“张统领,发生了什么事?” 张统领牵过一匹马,催道:“世子大人,出大事了。您从东来国带回的粮草,尚未到达都城,在半道就被难民截走分流,更要命的是,由东来国太子率领的送亲队伍也遭到了难民的袭击,好在有惊无险,东来太子和公主没受什么伤。皇上命属下在此等候世子,世子一到,务必要进宫面圣,一刻也不得耽搁,望世子大人能体谅属下的苦衷,速速随属下进宫。” 麦正秋静立不语,张统领为难地搓搓手,“世子大人,您身为东来国的驸马,皇上不会为难于您,据我所知,东来国太子和公主早在两天前就进了都城入了宫,只因他们每天都在询问您的归期,所以皇上才急着让属下在此守候……” 麦正秋扫他一眼,淡声道:“好,我随你进宫,请张统领路经世子府。” 张统领偷偷看一眼阿凉,低头躬身道:“世子大人,不知这位可是阿凉姑娘?皇上有令,随世子大人一起回来的人,不得进城,违令者,格杀勿论,属下,属下……” 没想到会听到这种话,麦正秋眯了眯眼,声音冷至冰点:“那就杀了我好了!” 说完,他搂着阿凉翻身上了马背,抽出背上的长剑,凛然地俯视拦在门口的卫兵。 真是欺人太甚!他不能娶她,他认了,可是让他连她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恕他难以从命。 张统领讪讪地再搓搓手,“世、世子大人息怒,东、东来国太子说了,如果世子大人执意要带阿凉姑娘进城,也、也未尝不可。只是,她不能入住世子府,必、必须交由东来太子看管,待世子大人和东来公主大婚典礼完成后,阿、阿凉姑娘才能重获自由。” 顿了一下,张统领轻咳一声,声音抖然洪亮起来:“东来国太子殿下到——” 阿凉一怔,顺着张统领的目光看去,只见城楼上赫然就站着太子大哥。 太子大哥冲她微微一笑,然后将视线转向麦正秋。 迎着他审视的目光,麦正秋面无表情镇定自若地端坐在马背上,只有坐在他胸前的她知道,他圈在她腰间的手臂箍得有多紧,他有多么害怕他不能顾她的周全而陷她于危险之境。 太子踩着悠闲的步子,慢条斯理地从城楼上挪下来。 下来后,他不看他们,只是凑近白雪,朝它耳朵吹了一声哨,白雪就乖乖地卧到了地上。 猝不及防的麦正秋忙夹起阿凉准备跃起,这时,太子猛地朝他扬了扬手,他尚未明白是怎么回事,手臂就突然像有了自我意识般松了开去,他眼睁睁地看着凉儿坠向地面,想要去捞,却无能为力,只能眼见着太子接住凉儿朝他露出一个得意示威的微笑。 然后,“扑通”一声,他砸到了地上,扑起的灰尘模糊了视线,而他趴在地上,连转动脖子的力气都没有。 脸埋在地上,他听到阿凉在吼:“你对他做了什么?” 只听太子道:“软骨散而已,半个时辰后自会解开。阿凉姑娘,不想让他受苦,你就乖乖跟我走吧。” 片刻静默之后,他听到凉儿说了声“好”,然后一阵风起,太子的笑声渐渐远去。 “世子大人,属下没有解药,只能抬您进宫了,请世子大人多多担待……” 张统领后来又说了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进,满心满脑充斥的都是自己的无能以及凉儿那最后的一个“好”字。 一进宫,他就被软禁了。 皇上说,你身为支撑南桑国命脉的麦王世子,岂可为了儿女情长而弃国家与族人于不顾,荒唐! 父王说,从出生那天起,你就没有选择妻子的权利,这婚,你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由不得你! 他木然地应:“自始至终我都没说不娶东来公主,请你们保证凉儿的安全。” 闻之,皇上怫然变色,父王摇头叹息。 是啊,连他自己都无法保证的事,他又怎能奢求别人去保证? 公主自始至终都在微笑,她笑得很美,麦正秋却正眼也不愿瞧。 “麦郎,我曾说过,你在成亲之前的情场放纵,我全不会放在心上。至于成亲以后,你若是希望阿凉姑娘平平安安,首先你得保证你不会对她念念不忘,否则,女人一嫉妒起来就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而我,就是一个嫉妒心很强很强的女人。” 麦正秋合着眼,冷声道:“公主向来都是如此咄咄逼人吗?” 公主笑得越发妩媚,“我就是逼你,你能怎样?杀了我?带她私奔?呵呵,你不会,你身上有根深蒂固的家国责任,所以,你会娶我。哦,对了,有件事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为了避免粮草再被难民抢走,这次,我东来国派了五万精兵押送粮草并顺便帮你们平定暴乱。你该知道,五万精兵的作用,可大可小,而我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可敌可友,麦郎,你可要三思哦,千万不可因一己之私而令整个国家战火纷飞生灵涂炭。” 麦正秋终于抬眼看向公主,一脸讥诮,“麦某何德何能,能获得公主如此青睐,真是三生有幸!” 公主笑笑地转着指上套着的麦穗指环,柔声问:“麦郎,如果你没有异议的话,我想将成婚大礼安排在三日之后,你说可好?” 呵,他说好还是不好,有用吗? 疲惫地合上眼,他开始逐客:“但凭公主安排,我累了,公主请回。” 公主也不勉强,福一福身后,温柔贤淑地告退:“那,麦郎好好休息。” 他一动不动,懒于起身,疏于礼数,厌恶之情溢于言表。 可是,再厌恶,也改变不了她即将成为他妻子的事实。 凉儿,凉儿,这样懦弱无能的我,令你失望了吧。此生只能负你,如果有来生,呵,有来生又怎样?这样的我,又有什么可以期许的来生?这样坏的我,来生只怕会变成一只猪,而美好的你,又怎能和一只猪在一起?凉儿,凉儿,请你永远永远不要原谅我。 第10章(1)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2 字数:5174 三日后,南桑国世子与东来国公主举行了盛大的婚典。 成亲当天,南桑城内城外的难民都得到了妥善安置,东来国派来的五万精兵驻扎各地,既负责招安暴乱难民,又协助除虫耕作,热火朝天的干劲极大地鼓舞了南桑国人士气,欣欣向荣似指日可待。 各地传来的好消息,却并没有令麦正秋感到一丝喜意。 他木然地迎亲,木然地拜堂,木然地接过红丝绸,木然地牵着新娘步入洞房。 但,也就仅此而已,再也不会多。 没有掀红盖头,没有喝交杯酒,没有吃“枣生桂子”,甚至没有过多停留,他冷漠地甩下一句“请公主早早歇息”就打算抬脚走人。 这个红艳艳喜洋洋的喜房,刺激着他的眼,提醒着他的“负心”,如果可以,他希望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踏进这个房间。 逃也似的,他快速向门口移动。 然后,在离门尚有三五步远的地方,一道红色的人影从身后冲来,将他牢牢抱住。 一刹那,他产生了幻觉,以为抱住他的人,是他思来念去越想越深刻越想越渴望的凉儿。 他是思念成了魔了,所以,一点点的相似都能令他联想到下落不明的凉儿,凉儿,该是独一无二无人可代,任何人都不能与她相混淆。 用力掰开扣在他腰间的十指,他头也不回,声音冰冷:“公主请自重,我答应娶你,并不代表我会答应和你同床共枕。” 伏在他后背的公主身子一抖,更加用力扣紧他的腰,怕他逃走,她竟两脚离地从后面用腿圈住了他的腿,整个人都挂在了他身上。 差一点,“凉儿,别闹”就脱口而出。 及时住口后,他突然就恼恨起来。该死的,这个女人!她以为自己是谁,她以为她装出凉儿的样子,他就会辨不出来吗? “松手!”他僵着身子,咬牙低吼。 可是,他的声音不但没有吓退她,反而令她更紧地缠住他,不依不饶的样子和凉儿如出一辙。 一想到他竟然把这个可恶的女人和凉儿相提并论,他越发恼火,用力拉她扯她拽她,可她就似吸在了他身上,任他怎么使力,她就是不吭声也不撒手,赖皮的样子真是像透了凉儿。 忍无可忍之下,他终于反手向后,点了她的穴。 当她软软歪倒在他脚下,他看到了她的脸,上面满是泪痕,可恶的模样竟然也带着几分熟悉的可怜兮兮。 这个女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如果她以为她能凭着现学现卖的几个小招术就能取代凉儿在他心中的位置,那她就大错特错! 嫌恶地抽出腿脚,他径直往门口走。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呼唤—— “秋秋——” 脚下一顿,他以为自己幻听,待意识到声音来自身后,他抿抿唇,充耳不闻继续往外走。 “秋秋——” 当第二声呼唤传来,他咬了咬牙,忍无可忍地转身,冲着那个瘫在地上的女人吼:“闭嘴!” 这个昵称,是他唯一能给凉儿的,而这个可恶的女人,为什么连他能给得起的唯一的昵称也不放过? 麦正秋怒目瞪向那个可恶的女人,而她泪如瀑布飞泻而下,真是该死,她连哭的神情竟然也和凉儿如此相似,更该死的是他的反应,就像看到凉儿哭一样,心一抽一抽地疼。 突然地,心里就生出了恐惧。 如果,如果这个女人老这样模仿凉儿出现在他面前,他会不会有一天就会把持不住自己而将这个女人搂在怀里? 真是可恶,该死的女人! 不敢深想,他咬牙握拳,急步逃了出去。 室外,明月如镜,似在嘲笑他自以为可能天长地久的爱情。 夜里,他做了梦,梦里的凉儿远远地站着,不哭不笑,嘲讽的嘴角,淡漠的面孔,失望的语气:“秋秋,原来,你也不过如此,我真是错看了你,错看了你,错看了你……” 他试着朝她靠近,没想到他走一步,她退一步,他走得越快,她退得越快,最后,竟化作一缕轻烟,失去了踪迹。 “凉儿——” 他大叫着惊醒,从床上弹坐而起时,脚踢到了一个软软温热的东西。 凑近一看,不禁怒火焚身。 这个女人,真是阴魂不散,难怪他连做梦都无法亲近凉儿。 用力将她拎起,用力摇晃,待看到她睁眼,他泄愤地将她扔到床下。 “好痛。” 睡眼矇眬的人儿嘟着嘴揉了揉屁股,闭着眼摸索到床沿,竟然又往他床上爬。 就着月光,她分明就是可恶公主的脸,可是,她的举止,却那么凉儿风范。 麦正秋怔怔地看她爬近,怔怔地看她轻车熟路地爬进他怀里,怔怔地看她在他胸前蹭来蹭去,怔怔地听她满足地叹息:“唔,真好闻。” 难以置信,大受震惊,他拉开她,快速跳下床铺点亮了屋里所有的灯。 亮堂堂的光让她皱起了眉,不满地睁开眼,人终于清醒。 迎上他恶狠狠的眼神,她手脚并用,快速爬向床内侧,然后,像个猴子一样抱住了床柱。 “秋秋,我们拜了堂了,你不准休我。你不和我洞房,我、我就永远不下来。” 瞪着那个紧搂着床柱扭来扭去的背影,他终于觉悟,这个世上,还有谁能像她一样不计后果地赖皮,这个笨蛋,真是胆大妄为,她竟然,怎么就能瞒过所有人的眼睛? 不敢相信,却又狂喜,很好,她不但安然无恙,还出其不意将他吊得七上八下让他误还以为自己是个对感情不专一的混蛋,原来,只因对像是她,所以他才反应过度。 这个小混蛋,他要是不好好教训教训她,就难以排解心中堵得满满的一惊一喜的动荡情绪。 可是,手一抓到她,就自动自发迫不及待地由“教训”变成了“眷恋”。 试图将她从床柱上拉开,没想到她却死活不愿下来,结果,无奈之下,他只好贴过去,将她连人带柱一块儿收在怀里。 从后而来的全面包围,令她止住了扭动,随着他拥抱的深入,她总算明白,至少目前,他不会将她赶走。 松口气的同时,却又不免酸楚。如果,如果她主动一点多争取一点,也许,他就不会因为难以取舍而自我折磨。都是她不好,所以,为了他,她豁出去了,不把他抢回来,她就不下他的床。 主意一定,她反手勾住他脖子,吻上了他的唇。 一刹那,他绷紧了身体,然后,缓缓地,缓缓地松软,合着眼承接她甜蜜的探索。 当唇齿间被她的气息填满,他悬在半空飘飘荡的心,才算找到了归依。 可是,即使她就真真切切在自己怀里,他仍有种身似梦中的不真实感,一想到适才梦里的她是那么冷漠,他心里一紧,迅速由被动转为主动,狠狠地攫取,紧紧地搂抱,唯有如此,才敢确信她真的是真的。 被他的凶猛冲击得快窒息的她,手胡乱抓着想要拉开一点距离,可是徒劳,无奈之下只好用力咬,一痛之下,他,终于松开她,睁开眼看到她的脸,他手一松,往后退了一下。 这张脸,这张公主的脸,眼不见为净,见了就很难不介意。 “你易了容?”开了口,他的声音哑不可闻。 她摸摸脸,嘟起了嘴,“洗了好久都洗不掉。” 他抬手想触摸她的脸,抬到一半却又放下,没办法,对着别人的脸,即使知道是她,他仍有种背叛她的感觉。 看他缩回手,她忙伸手去抓,可怜兮兮地摇一摇,问:“秋秋,如果,这脸洗不掉了,你,就不喜欢我了吗?” 麦正秋没有立刻作答,看着面前这张脸,他试着说服自己说“她是凉儿”,可是没用,这张脸,总是会勾起他的厌恶情绪。 瞧着他的反应,她既欢喜,又沮丧。 欢喜的是,他真的不介意她不男不女的长相。沮丧的是,若他如此抗拒这张脸,那她怎么实现她的夺夫计划? 啊,她就知道,大哥怎么可能那么好心,怎么可能将易容箱放在那么明显的地方,怎么可能将软骨散落在她房里!大哥早就料到了吧,即使她能假冒新娘成功,她也很难和秋秋生米煮成熟饭。 跳下床,她像个陀螺般在室内飞转一圈吹灭所有光亮,然后快速转回床边将他推倒,扑压。 当她的小手伸进他的衣襟,他立刻敏感地一哆嗦,如她所料般,拒绝。 “秋秋?” 他抓住她的手,翻个身,将她置到床上,而后起身,直立的背影如同暗夜里的山峰般不易撼动。 四周很安静,彼此之间,息息相闻。 “秋秋,这么黑,你也能看见吗?”膝行至床沿,摸到他的手肘,她又开始摇他,可怜兮兮,可怜兮兮。 麦正秋退开一步,仍背对着她,站到她够不着的位置,声音仍哑得几不可闻。 “不可以。” 一旦跨出那一步,她的一生就会毁在他手中,他爱她啊,他怎么能学着她一起不顾后果地胡闹。只要她没事,他就放心了,他不能太贪心。现在,趁着她还未被发现,他一定要保住她的安全,送她速速离开南桑。 下了决定,他转过身,面向跪在床沿的身影,将她抱入怀中。 以为他回心转意,她心上一喜,正想开口唤一声“秋秋”,却见他抬指一点,她就没了声。 “凉儿,你不能呆在这里。” 将嘴抵在她耳窝艰难地说出他的决定,他抱着她拉开门,避开月光,午夜飞行。 她比手划脚焦急万分,可是她的手语他完全看不懂,以为她在抗议,他叹了声“对不起”,又抬手点了点,让她软在他怀里,乖乖地不再乱动。 似又回到了初遇的那天晚上,他劫了她御风而行,速度极快却又极平稳,一路上,她的鼻端总萦绕着若有似无的令人舒心润肺的他的味道,那一次,她舒服得直犯困,这一次,她却绝望得掉眼泪。 呜呜呜,果然是不能做坏事,她只是给姐姐下了点软骨散,只是偷穿了姐姐的嫁衣,只是想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为什么这么这么难?是天在罚她啊,她根本还没来得及告诉秋秋其实他们仍有机会在一起,都怪她,都怪她磨磨蹭蹭错过了坦白的好时机,所以才令秋秋有时间做出将她送离南桑的决定,呜呜,阴错阳差自作自受说的就是她吗?她不要离开这里,今天若是离开了,以后就再也不能在一起了,她不要,不要啊—— 她的眼泪打湿了他的胸膛,他却不得不硬下心肠。 新婚之夜的世子府,很安静,忙累了很久总算大功告成的仆从们都早早歇下了,皎洁的月光下,一地盐白,空旷无人。 麦正秋丝毫不敢大意,屏息,凝神,借着楼台亭阁的阴影,迅速向围墙移动。 从来不知道这座府第竟是如此辽阔,以前动不动就能见到的围墙,在这个夜里却似遥远得如同地角天涯。 空气中,隐隐的,有股张力,就好像有人将空气拉伸成了一张绷得紧紧的网,他若是从中穿过,就可能人死网破。 容不得他细想,突然的,四下里灯火通明,他就像扑火的飞蛾,扑到尽头,想退,已无路可退。 站在灯火的中心,他心下一沉,用力搂紧怀中的人儿,望向那个笑意盈然的东来太子,在太子身边,一脸冷然站着的,赫然就是清俊的凉儿。 一时间,他出现了混乱,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凉儿,恍神中,他放松了手臂,怀中的人儿差点跌了出去。 下意识地,他抓回她,可一抬头看到另一个凉儿眼中的冷意,他又无措地放手,她终于结结实实跌了出去。 明明很痛,却连喊痛的资格也没有,她仰躺在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突然,就笑起来。 呵呵,真是天意啊,她怎么能忘,既然她能易容成姐姐,姐姐为何不能易容成她? 现在,她成了姐姐,姐姐成了她,而他,秋秋,这一次,他会选谁? 笑着笑着,眼泪顺着眼角流入了耳窝,呵呵,天在罚她,姐妹争夫,天理不容。 阿凉,凉儿,夏微凉,蒲蒲良,你,认命吧?! 姐姐说:“秋秋,你到哪里去?” 平时婉转的嗓音,竟然这么快就转变成了沉痛与失望。 这样的声音落入麦正秋耳中,他又想到了那个梦,梦里的凉儿一脸淡漠和失望,看他的眼神一如看一个陌生人,和此时质问他的人,一模一样。 不敢看她,只好低头,可低下头去,映入眼帘的却是那个又哭又笑悄没声息的公主面孔,他心里一抽,大脑更是混乱空白。 刚才他搂着抱着亲着的人儿,到底是凉儿还是公主?他,终究是背叛她了? 凉儿,凉儿…… 闭上眼,排除外在的干扰,他努力思考想要从混乱中理出一些头绪,可是,东来太子却不给他时间。 第10章(2) 更新时间:2013-05-21 14:00:22 字数:3652 “麦世子,你打算将公主带到哪里去?” 听到“公主”二字,麦正秋脸色一白,立刻看向他身侧的“凉儿”,只见“凉儿”转过身,悠然长叹,“秋秋,你所谓的情,比纸还薄,我,真是错看了你。” “不——” 他急急地辩解,不由自主地追,可软倒在他脚边的人儿却揪住了他的袍摆,乞求的双眸在月色里显得是那么哀戚和绝望,他脚下一顿,再抬头时,“凉儿”已不知去向。 心下惶惶,当即不再滞留,毅然抽腿,跃上高楼,四下张望。 太子摇头,叹息:“麦世子,你到底还是喜欢阿凉姑娘胜过公主啊,既然如此,我也不放心将公主交给你,公主我带走了,你爱娶谁就娶谁去,我以东来太子的名誉担保,我东来国不会为难你以及你的国民,好自为之,再见。” 说完,他弯腰捞起地上的可怜人儿,如同一阵风,飘飘然出了视线。 站在楼顶之上,麦正秋怔怔地,如同泥塑。 当思维重新开始转动,他飞一般跃下高楼,朝着他们离开的方向,极速前进,一路上,心惊胆战,生怕,这一错,就是一生。 “凉儿——凉儿——” 遍寻不获之下,他疯一般地嘶喊,可是一想到她被自己点得哑口无言她被自己抛在地上她泪流满面她伤心难过,他恨得一掌击上自己的胸膛,一口鲜血“噗”地喷了出去。 这痛,又算得了什么,他加诸在她身上的痛,比这个不知多了多少倍。 颓然无助地跪在地上,他又击了自己一掌,击完不解恨,再击,再击,恨不得把五脏六腑击成碎片以惩罚自己的眼盲心盲。 麦正秋,麦正秋,你这个无能之人,你怎么能错认,怎么能犹豫,怎么能那么伤她的心。 凉儿,凉儿…… 在他纠结自残之际,身体后不远处突然响起闲聊声—— “黄花鱼,我命令你放手!你再不放我下去,他要是死了,良儿没人可嫁,我以后就天天陪她睡。” “落落,你又皮痒了是不是?上次罚写的《爱皇守则》一百遍,《爱皇守则附录之爱情备忘录》五百遍,《爱皇守则附录之三大纪律八项主义》一千遍,《爱皇守则附录之三字真言》一万遍,你写完了吗?” “喂,臭老头儿,现在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吗?不分轻重缓急,快放手啦!” “不!你重视那臭小子胜过重视你夫君,你伤了朕的心!” “好嘛,亲你一口为你疗伤好不好?啵——啵啵啵——” 一阵可疑声音过后,两双脚轻飘飘落到了麦正秋面前。 “臭小子,你把我家闺女看也看光了摸也摸遍了抱也抱了亲也亲了,现在想寻死,是不是太晚了?” 麦正秋木然地抬头,望向东来国皇帝皇后的眼睛,一片空茫。 “我没有。” 他看的摸的抱的亲的想娶的,一直都只有凉儿一个而已。 “唉,这个呆子,良儿到底看中他哪一点?”东来皇后不解地问东来皇帝。 东来皇帝捉住她想要戳那个呆子的手指,不满,“不准碰别的男人。” “好嘛。” 东来皇后规规矩矩站好,轻咳一声后,沉声道:“麦正秋,再给你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这一次,不涉及国家,不涉及责任,纯粹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去选择你想要执手偕老的人,这个机会,你要吗?” 麦正秋转了转眼珠,只见她闪开身,露出了身后不远处的公主和凉儿。 只消一眼,他就认出了她。 虽然她仍顶着公主的面孔,可眼睛骗不了人,她眼中的心疼和酸楚,唯有深爱过的人才会有。而这样爱着他的她,他又怎么狠得下心一再地辜负? 如果没有国家,抛却责任,他想娶的,一直一直都只有她而已。 他站起身,一步一步向她靠近,中途那个淡漠的凉儿试图唤他“秋秋”来混淆他的判断,可是他错过一次,又岂会再错一次。 心无旁骛地直直走向她,离得越近,越能看清她眸中波动的情绪,待将她纳入怀中,那熟悉的触感和气息,足以证明他的选择没错。 而她,在他怀里,再次哭成了泪人儿。 “凉儿,凉儿,对不起,对不起。” 抚着她的背,轻唤着她的名儿,他将脸埋入她的颈间,突然也有了流泪的冲动。 百转千回之后,他要的,始终是她。 如果今生不能在一起,他愿英年早逝,以盼来生。如果有来生,只要能长伴她左右,即便是托生为猪为狗,他也愿意。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赶快给我入洞房去,误了良辰吉时,小心我改变主意哦。” 扬声打断他们的缱绻,东来皇后发愁地望向那个一脸淡漠冷眼旁观的“阿凉”。 “喂,臭小子,看到你这副不咸不淡的样子,老娘我就生气。把面皮撕了,早点洗洗睡去。一个男人家,却长了副妖颜惑众,真是不让老娘省心。老头子,现在我把你的心头患阿良给清理出去了,你何时把我的心头患阿贤也清理出去啊?哼,当初给你们娶名儿一个贤一个良,就是希望你们将来能成长为别人的贤夫良妻,结果嗫,你们倒好,出去混一下就变成了闲男凉女,老娘给你们取个名儿容易么,竟然敢如此无视,哼……” 碎碎念,碎碎念。 “落落,你话痨毛病又犯了是不是?他们一个男生女相一个女生男相还不是由你的嫉妒心太盛造成?走,回家,罚你抄写《爱皇守则附录之三字真言》一亿遍!” “啊,不要啦,可不可以用念的,人家不要练字啦!” 东来皇帝闲闲地负手而行,“那,就念来听听先。” 东来皇后忙追过去,亦步亦趋,可怜兮兮,“呜呜,黄花鱼,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瞧着他们渐行渐远,麦正秋搂着凉儿仍有点回不过神。 幸福,曾在降临之时转瞬即逝,却又在绝望之时唾手可得,这样的落差,一时半会儿难以消化。 俯首看到怀中人儿腮边挂着泪却嘴角乐成一朵花,他不禁也随之微笑。 然后,她拉下他的耳朵,耳语。 不知她说了什么,他边听边张大了嘴。 “你确定?” “嗯。” 他默默看她一会儿,接着,转身走向那个顶着凉儿面孔的家伙。 那个家伙挑着眉,不知他走过来想干什么,于是决定以静制动,只可惜,他这一静,就静了一晚上,因为麦正秋手如闪电,一近他的身就封住了他身上的几处大穴,他立刻身僵体硬,除了恨恨地瞪人,别无他法。 更可恨的是,他那个从小到大被他疼着宠着爱着护着的宝贝公主妹妹,竟然,在验他的身。 啊啊啊,虽然他们是兄妹,可是,毕竟也是男女有别,她怎么能…… 她看完之后,满意地笑了,然后踮起脚对那个背对着他的妹夫说:“原来,他是真男人,不是我姐姐,而是我二哥啊。” 听了这话,妹夫大人脸颊抽搐了一下,瞪向他的眼神分外凶恶,然后掏出手帕,将宝贝妹妹的手指挨个儿擦了个遍,可恶,那是他亲妹妹哎,作为他的妹夫,他岂能如此嫌恶他的二舅子! 头顶的树上,隐隐传来幸灾乐祸的讥笑,“对你说了,不要玩得太过,这下,惨了吧,哈哈。” 麦正秋睨了一眼悠闲自在的东来太子蒲蒲风,再瞪一眼一脸不满的东来二王子蒲蒲贤,拉起凉儿的手,走人。 “啊,等等。”凉儿拽住他的手,扭扭捏捏,“那个,化容水,在二哥身上,你去搜出来。” 二哥讽道:“女大不中留,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家伙,就这么迫切想和你的秋秋洞房吗?顶着一张男人脸和他做那种事,你不怕引人误会?二哥建议你借用我的面孔,我不介意借你一辈子免费使用……” 话没说完,下一秒,他就被点了哑穴。 知道他是男人后,麦正秋一点也不客气,上摸下摸,摸出些瓶瓶罐罐,全部带走。 走了半步,又折回去,找出标有“化容水”字样的小瓶,用手帕蘸了,擦他的脸。 擦掉半边,停住,转身,走人。 嗯,一会儿给凉儿洗完脸,应该还赶得及良辰吉时。 嗯,还要给凉儿重新换上嫁衣,重新一拜天地夫妻对拜,重新掀盖头,重新喝交杯酒,之前漏掉的礼数要一一补齐。 啊,这么多的事,全部做完,不知,还赶不赶得及良辰吉时? 心下一急,麦正秋拦腰抱起凉儿,一纵三跃,往新房掠去。 被撇在原地左右脸不对称的蒲蒲贤,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努力转着眼珠向大哥求救,大哥却掩嘴打了个呵欠,说什么“要听妈妈的话,早早洗洗睡了”,竟然抛下他翩然远去! 天杀的!有没有人啊?救命啊!啊,秋风微微凉,他感觉很凄凉啊! 可惜,他的凄凉,没人同感。 对新婚燕尔的那一对儿来说,这样的微凉初秋,正是情酣意浓时。 (完)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toptw】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